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之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身心障礙證明之有效期限;期限屆至前一個月內,應依需求評估結果重新申請。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因遺失或損毀不堪使用,申請人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持原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補發或換發。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原因消滅時,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本人之親屬應將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繳還原發證機關註銷;未繳還者由原發證機關逕行註銷。 領用專用牌照之障礙事實消失時,由原發證機關通知監理機關為後續處理。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應於駕駛本識別證註記牌照之車輛時使用,並由身心障礙者本人親自持用或其配偶、親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持用。 前項配偶或親屬如未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不得使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掛有專用牌照之車輛,由身心障礙者本人使用或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得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非經監理單位檢驗合格之特製機車不得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機車停車位。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違反前條或前項規定者,經警察機關、停車場管理人員或其他執法機關人員查證屬實後,通知原發證機關註銷該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並於三年內不得再行申請核發。 偽造或冒用專用停車位…
違規占用路邊停車場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由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辦理。 停車場管理人員發現有違規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依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
…表列規定計算附設之,唯其免設部分應擇一適用。其中一類未達該設置標準時,應將各類樓地板面積合併計算依較高標準附設之。 (四)國際觀光旅館應於基地地面層或法定空地上按其客房數每滿五十間設置一輛大客車停車位,每設置一輛大客車停車位減設表列規定之三輛停車位。 (五)都市計畫內區域屬本表第一類或第三類用途之公有建築物,其建築基地達一千五百平方公尺者,應按表列規定加倍附設停車空間。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停車空間及其應留設供汽車進出用之車道,規定如下: 一、每輛停車位為寬二點五公尺,長五點五公尺。但停車位角度在三十度以下者,停車位長度為六公尺。大客車每輛停車位為寬四公尺,長十二點四公尺。 二、設置於室內之停車位,其五分之一車位數,每輛停車位寬度得寬減二十公分…
停車空間設置於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者,其鄰接居室或非居室之出入口與停車位間,應留設淨寬七十五公分以上之通道連接車道。其他法規另有規定者,並應符合其他法規之規定。
車道之寬度、坡度及曲線半徑應依下列規定: 一、車道之寬度: (一)單車道寬度應為三點五公尺以上。 (二)雙車道寬度應為五點五公尺以上。 (三)停車位角度超過六十度者,其停車位前方應留設深六公尺,寬五公尺以上之空間。 二、車道坡度不得超過一比六,其表面應用粗面或其他不滑之材料。 三、車道之內側曲線半徑應為五公尺以上。
建築物法定停車位總數量為五十輛以下者,應至少設置一輛無障礙停車位。 建築物法定停車位總數量為五十一輛以上者,依下列規定計算設置無障礙停車位數量: 一、建築物使用用途為下表所定單一類別:依該類別基準計算設置。 …
…完成,致未能先駛入外側車道。 五、駕駛汽車因上、下客、貨,致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六、深夜時段(零至六時)停車,有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情形。但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或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七、駕駛汽車因交通管制設施設置不明確或受他物遮蔽,致違反該設施之指示。 八、駕駛汽車在交通管制設施變換之處所,致無…
…加氣人員保 管」長度一百二十公分以上寬度四十公分以上標識板一面。 三、加氣站出入口設方向標識,並於地面畫白色箭頭標線。 四、氣槽車卸收區畫標線寬度十公分黃色方框,框內標示「氣槽車停車位 置」。 五、汽車加氣位置畫標線寬度十公分白色方框,方框應距加氣泵島十公分 以上。 六、加氣站地面導管依左列識別顏色油漆並標示名稱及流向: (一) 液態液化石油氣導管:…
…購物、休閒、文化、娛樂、飲食、展示、資訊等設施於一體 之大型購物中心。 (二) 申請開發土地面積在二公頃以上或樓地板面積六萬六千平方公尺以 上。 (三) 小客車停車位留設數不得低於五百輛,其樓地板面積超過六萬六千 平方公尺以上者,每增加一百二十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須增設一停 車位。 (四) 經由經濟部認定者。 前項第…
本條例第五條第六款所定停車場,係指符合下列規定之路外公共停車場: 一、設置五十個以上停車位之立體式或平面式停車場者。 二、設置三十個以上停車位之機械式或塔臺式停車場者。
站間中途停車之列車,應速作列車防護措施。但以兩站間為單一閉塞區間者,不在此限。 前項列車在已請求救援列車或接獲救援列車駛來之通知時,於該救援列車未到達前,不得移動停車位置;搶修路線之工程列車或車輛,於該區間另有其他工程列車進入時,亦同。 前二項列車防護措施之相關規定,由鐵路機構另定之。
…內辦理轉租者,於換發行車執照完成註記租用人名稱及租賃到期日後,得免辦理牌照繳銷。 甲種小客車租賃業、乙種小客車租賃業依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附件汽車運輸業停車場設置規定第六點第二項第三款規定申請免計停車位者,應依前項規定辦理。
身心障礙者停車位標誌「指49」,用以指示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位置,設於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適當處所。 本標誌為藍底白色圖案。
…但機車停放線劃設於非車道上者,得採用線寬五公分。 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停放線,設置圖例如下: 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停放線,設置圖例如下: 路邊大型客車停放線設置圖例如下: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除平行停車外,其寬度應在三點三公尺以上,其地面應繪製身心障礙者圖案。圖例如下: 專用性停車位(停靠區),其寬度、長度、專用車種及適用時機由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設置,其地面應加繪白色專用車輛標字或…
…此限。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建築線,於申請設置無建築物之平面式臨時路外停車場時,得以道路境界線代替之。 申請無建築物之平面式臨時路外停車場,其土地臨道路側無設置實體人行道,且設置六個以下小型車停車位,並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無礙行人通行安全者,得不受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規定之限制。
平面式臨時路外停車場停車位大小、車道寬度及曲線半徑規定如下,並例示如附件: 一、大型車:車位寬度四公尺以上,長十二公尺以上;車道寬度十公尺以上;內側曲線半徑不得小於十公尺。 二、小型車:車位寬度二點五公尺以上,長五點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