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應向受益人交付公開說明書。 前項公開說明書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共同信託基金募集發行計畫書。 二、共同信託基金契約之主要內容及本契約與定型化契約範本異同之對照表。 三、信託業最近營運概況資料(含信託業最近年度財務報告、共同信託基金募集規模及淨值等資料)。 四、本共同信託基金具運用決定權人員之姓名及學經歷。 五、信託監察人之姓名及學…
…受益人同意信託監察人或受益人會議行使權利之事項。 十、受益人會議規則。 十一、適用文字、準據法律、管轄法院及主管機關之監督。 十二、有關通知之送達及公告方式。 同業公會應訂定共同信託基金定型化契約範本,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共同信託基金契約之訂定及修改,信託業對於受益人權益保障之程度,不得低於主管機關所核定之共同信託基金定型化契約範本。
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依前條規定提出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應檢附之書件如下: 一、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 二、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 三、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與定型化契約範本異同之對照表及差異原因說明。 四、公開說明書或投資說明書。 五、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經營與管理人員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證明文件。 六、設有信託監察人者,其信託監察人之名單、資格證明文件及願…
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依第五條規定提出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應檢附之書件如下: 一、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 二、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 三、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與定型化契約範本異同之對照表及差異原因說明。 四、公開說明書或投資說明書。 五、不動產資產信託經營與管理人員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證明文件。 六、設有信託監察人者,其信託監察人之名單、資格證明文件及願任同…
…估意見。 四、受託機構與律師或會計師間有無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所定之關係人或實質關係人之情事。 五、本次募集受益證券於申請核准時經主管機關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 六、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與定型化契約範本異同之對照表。 七、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八、其他本會規定應揭露之事項。
…教育之規劃及信用合作社改制商銀 及信用合作社之業務發展及監理等事項,並分設下列各科辦事: 一、第一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本局所轄機構之消費者保護政策制度之研訂。 (二) 個資法及定型化契約之規劃。 (三) 受理各銀行重大偶發事件之通報。 (四) 上級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信用合作社改制商銀之監理。 (二) 存款保險條例之修正、解釋及中央存…
信用合作社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信用合作社法及其相關子法之訂修、廢止、疑義解釋之研擬。 二、本局所監督、管理機構之消費者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及契約範本之訂修、廢止、疑義解釋之研擬。 三、信用合作社改制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之監督及管理。 四、本局所監督、管理機構之消費者保護政策制度之研…
消費者保護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方案與措施之研究、研擬、協調及檢討。 二、消費者保護法與相關子法之訂修及解釋。 三、定型化契約範本與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訂修之協調。 四、消費者保護業務執行之監督、協調及考核。 五、消費者保護官行使職權之指揮。 六、商品或服務之調查、檢驗與發表及重大消費爭議事件之協調處理。 七…
…,應於銷售前以書面記明下列資訊,向預售屋坐落基地所在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請備查: 一、預售屋資訊:建案名稱、預售屋坐落基地、銷售地點、銷售期間、銷售戶(棟)數等資訊。 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前項報請備查,得使用電子憑證以網際網路方式為之。 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案件之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已由建築業報請備查者,其他出賣人得免再辦理備查。但其他出賣人使用之買賣定型化契約與建築…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查核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得向銷售預售屋者及受託代銷之經紀業要求查詢、取閱、影印有關文件或提出說明。受查核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銷售預售屋者或受託代銷之經紀業違反前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者,應依平均地權條例第八十一條之二第三項第一款規定,於接獲裁處書及限期改正通知書後十五日內改正;屆期未改正,主管機關應按次處罰並限期於十五日內改正,至完成改正為止。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解除預售屋買賣契約案件實際資訊之申報登錄、預售屋資訊、買賣定型化契約、委託代銷契約之備查及查核、裁處等作業,得委任所屬機關辦理。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備查之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經整理後提供查詢之資訊類別及內容如下: 一、預售屋資訊:銷售者名稱、建案名稱、預售屋坐落基地、戶(棟)數等資訊。 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告及決算書。 五、依法提撥管理費以外其他費用交付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之金額。 六、委託銷售之公司或商業名單及基本資料。 七、符合內政部公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 八、業者及其委託公司或商業處理消費申訴專責人員之姓名及電話。
…年度信託業者編製之信託財產結算報告書。 八、每雙月份信託業者編製之信託財產目錄及收支計算表。 九、委託銷售之公司或商業名單及基本資料。 十、符合內政部公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 十一、業者及其委託公司或商業處理消費申訴專責人員之姓名及電話。
補習班之收、退費規定,應公告於補習班明顯處所。 補習班報名表,除學生報名資料及簽章等內容外,並應載明參與補習之學生已知悉並了解收、退費之規定。 補習班收、退費之規定及前項學生已知悉並了解收、退費之規定,應由學生詳閱後於定型化契約簽章。 學生未成年者,其所簽訂之報名表,應經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生效力。補習班處理退費事宜時,亦同,該退費並應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具領。
補習班應與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簽訂書面契約,其契約書之格式、內容,應符合本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定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服務法規定進用、管理所聘僱之外國人。 十、班舍出租、出借、設定典權或為其他足以影響在班學生權益之情事。 十一、拒絕、規避或妨礙檢查或抽查考核。 十二、未與學生訂立書面契約,或契約內容未符合定型化契約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十三、未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十四、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致教職員工、學生相關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而生損害。 十五、其他違反直…
通訊交易,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公告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適用該事項關於解除契約之規定。
…、訂戶服務與申訴流程:應設有客服部門及宜提供免付費專線。 二、訂戶紛爭處理及權益保障機制:應訂有與消費者團體協商溝通服務方案,以及訂戶紛爭處理與權益保障機制。 三、訂戶契約及履約保障:應訂有定型化契約或服務契約範本,以及預繳收視費之履約保障措施。 四、訂戶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管理機制:應配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設有訂戶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管理機制。
營運計畫之訂戶服務事項,應載明內容及檢附文件如下: 一、訂戶服務與申訴。 二、訂戶紛爭處理與權益保障機制。 三、定型化契約或服務契約範本。 四、訂戶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與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