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細則所列之家事事件,於設有少年及家事法院之地區,劃分由少年及家事法院處理。於同一地方法院,分配由家事法庭處理。 本法第三條第五項所定戊類之給付家庭生活費用、贍養費或扶養費家事事件,有依當事人之協議而為一定財產上之請求者,仍適用前項之規定。
…一千零二十二條報告夫妻財產狀況事件;依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第十五條準用前開民法規定所生之報告財產狀況事件。 五、給付家庭生活費用事件;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第十四條之給付家庭生活費用事件。 六、給付扶養費事件;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第二十二條之給付扶養費事件。 七、民法第一千零十條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事件;依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第十五條準用前開民法規定所生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事件。 八、依當事人協議請…
聲請人請求給付家庭生活費、扶養費或贍養費時,就數項費用之請求,除得聲明給付之總額或最低額外,宜表明各項費用之金額;聲明有不明瞭或不完足者,法院應曉諭其敘明或補充之。
法院命給付家庭生活費、扶養費或贍養費之負擔或分擔,得審酌關係人所為之約定內容等一切情況,定給付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