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第十條津貼者,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應於推介就業之次日起七日內,填具推介就業情形回覆卡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期限內通知者,應徵當日給予四小時或八小時之有給求職假。 前項求職假,每週以八小時為限。 第一項人員之請假事宜,依用人單位規定辦理;用人單位未規定者,參照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勞工請假規則辦理。請假天數及第一項求職假應計入臨時工作期間。
學生於校外為實習生,實習期間遭受性騷擾時,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條第五項規定辦理;事件之一方為實習場域之實習指導人員者,並適用本法之規定。 前項所稱實習場域之實習指導人員,指教導或提供學生專業知能、提供實務訓練及指導學生實務操作訓練之人員。 學校知…
…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前項調查小組成員: 一、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或有罪判決確定。 二、違反本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或其他性別平等相關法規,經依法調查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校園性別事件當事人之輔導人員、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性平會會務權責主管及承辦人員,…
…一者,主管機關應予解聘或不予續聘: 一、辭職或代表該機關之職務變更。 二、任期內死亡或因故無法執行職務。 三、違反行政程序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與本辦法及其他法令迴避規定。 四、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性騷擾防治法規定,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經權責機關查證屬實。 五、就審議事件接受關說、請託、招待、餽贈或其他不正利益,致有不能公正執行職務,有確實證據。 審議會委員出缺時,主…
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本法第一條第二項但書所定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之性騷擾事件,應於接獲之日起二十日內,移送該事件之主管機關,並副知當事人。
…別平等知能。 (二)性騷擾基本概念、法令及防治。 (三)性騷擾申訴之流程及方式。 (四)其他與性騷擾防治有關之教育。 二、機構處理性騷擾事件或有管理責任之人員: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本法之認識與事件之處理。 (二)覺察及辨識權力差異關係。 (三)性騷擾事件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四)被害人協助及權益保障事宜。 (五)其他與性騷擾防治有關之教育。 前項參加教育…
…,依第七十九條第一項處罰逾三次。 五、最近二年無違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規定,積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勞工退休金或滯納金,經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 六、最近二年無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性別歧視、性騷擾或就業服務法有關就業歧視之規定,經予處罰。 七、非從事派遣業務之事業單位。 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未符前項第三款至第六款條件者,必要時,應由學生校外…
領取臨時工作津貼者,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應於推介就業之次日起七日內,填具推介就業情形回覆卡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期限內通知者,應徵當日給予四小時或八小時之求職假。 前項求職假,每星期以八小時為限,請假期間,津貼照給。 第一項人員之請假事宜,依用人單位規定辦理;用人單位未規定者,參照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勞工請假規則辦理。請假日數及第一項求職假,應計入臨時工作期間。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規定辦理留職停薪者,其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得報經本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同意,僱用職務代理人;其等級及敘薪比照約僱人員辦理,但不適用薪級提敘之規定。
…視實際需要給假。 前項第一款所定准給事假日數,於二月以後到職、復職或再任者,按到職、復職或再任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占全年比例計算之,尾數未滿半日者,以半日計,超過半日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留職停薪後回職復薪者,視為年資銜接,其事假接續核給。 聘用或約僱人員應先請畢依規定核給之休假及補休後,始得依第一項第一款後段規定,請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其給假應由單…
聘用或約僱人員因調任並繼續任職或因退職、資遣、辭職再任年資銜接者,其休假接續核給。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留職停薪後回職復薪者,視為年資銜接,其休假接續核給。 聘用或約僱人員因停職後復職及因解聘(僱)後再任屬年資未銜接之情形者,其休假之核給依前條第二項規定。 第一項前…
…或起訴,於該期間未就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勞動調解及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扶助(以下簡稱生活費用扶助): 一、依法律扶助法准予全部扶助。 二、經審查符合無資力標準。 三、性別平等工作爭議之訴訟,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律扶助辦法准予扶助,且無資力。 四、因遭遇職業災害致重傷。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所定無資力,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法律扶助法無資力認定標準認定之。 第一項所定因終止勞…
…費用切結書。 五、身心障礙者依第二十六條第三項但書規定申請扶助,另應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依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申請扶助者,另應檢附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律扶助辦法准予扶助之相關文件影本。 依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申請扶助者,免附第一項第三款之文件,並應檢附職業災害檢查初步分析表或重大職業災害檢查報告書。
非營利幼兒園應依本法第七條第四項規定,優先招收需要協助幼兒,其仍有餘額者,招收一般幼兒。 前項非營利幼兒園,為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所設之托兒設施者,依下列順序招收幼兒: 一、員工子女、孫子女。 二、需要協助幼兒。 三、前二款以外幼兒。 直轄市、縣(市)政府採委託辦理方式辦理之非營利幼兒園,營…
…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但未兼任行政職務者,不給予慰勞假。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及雇員管理規則或現職雇員管理要點僱用者:適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四、依勞動基準法以契約進用者:適用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勞工請假規則。 五、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者:適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前項人員之留職停薪,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前項第一款人員:…
雇主對於前條適性評估之建議,應使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與勞工面談,告知工作調整之建議,並聽取勞工及單位主管意見。 雇主所採取母性健康保護,應尊重勞工意願,並依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游離輻射防護法之規定辦理。 勞工對於雇主所採取之母性健康管理措施,有配合之義務。
…一者,主管機關應予解聘或不予續聘: 一、辭職或代表該機關之職務變更。 二、任期內死亡或因故無法執行職務。 三、違反行政程序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與本辦法及其他法令迴避規定。 四、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性騷擾防治法規定,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經權責機關查證屬實。 五、就審議事件,接受關說或請託,或利用職務關係,接受招待、餽贈或其他不正利益,致損害公益或主管機關利益,有確實證據…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向雇主請求以特別休假以外之假別返國時,應依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及勞動契約之約定辦理。 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向雇主請求以特別休假以外之假別返國時,應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及勞動契約之約定辦理。
本辦法所稱性別事件,指有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三項所定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之事件,包括本法第三條第三款、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款、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二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及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行為之事件。
…二項情事: 一、性侵害或性騷擾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紀錄。 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或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受處罰情事之紀錄。 三、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建立性騷擾防治事件之資料。 學校除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外,並應依前項規定進行查詢。 前項查詢結果確認前,擬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人員應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規定,申請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