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使用分區管制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者,依都市計畫法 、區域計畫法之規定。 四、有擅自變更建築物之使用者,依建築法之規定。 五、違反消防安全設備之規定者,依消防法之規定。 六、有違反社會秩序行為、賭博、妨害風化或其他犯罪嫌疑者,依社會秩 序維護法、刑法之規定。 七、電子遊戲機之機具未經依法檢驗合格者,依商品檢驗法之規定。 八、有足以妨害兒童、少年身心發展之行為者,依兒童…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任期內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依前條規定予以表揚: 一、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三編第一章至第三章各條規定,經裁處確定。 二、觸犯刑事法律,經提起公訴或法院判決有罪。 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經評議委員會認定不宜予以表揚。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行人或其他使用道路之行為人,違反本規則之規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處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規定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公路法、市區道路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處罰。
…利就業服務機構,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依法向主管機關登記設立二年以上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其為公益社團法人者,應為職業團體或社會團體。 二、申請之日前二年內,因促進社會公益、勞雇和諧或安定社會秩序等情事,受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獎勵或有具體事蹟者。
…獻者為限: 一、針對時弊,研擬改進措施,經主管機關採行確有重大成效。 二、對主辦業務,建立完善制度或提出重大革新具體方案,經主管機關採行確有顯著成效。 三、察舉嚴重不法事件,對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澄清吏治,確有卓越貢獻。 四、適時消弭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之發生,或就已發生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措置得宜,能予有效控制,對維護生命、財產或減少損害,確有重大貢獻。 五、遇重大事件,不為利誘,不為…
…一次記二大功: (一)針對時弊,研擬改進措施,經採行確有重大成效。 (二)對主辦業務,建立完善制度或提出重大革新具體方案,經採行確有顯著成效。 (三)察舉嚴重不法事件,對維護政府聲譽或權益、社會秩序,確有卓越貢獻。 (四)適時消弭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之發生,或就已發生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措置得宜,能予有效控制,對維護生命、財產或減少損害,確有重大貢獻。 (五)遇重大事件,不為利誘,不為勢劫,…
…。 三、經劃定屬第二條各款所定之土地。 四、經查有第三條各款所定情形。 五、違反其他法令規定。 前項所定各款情形,為權利人明知或故意為之者,或其不動產物權之取得、設定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社會秩序有立即影響者,內政部應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通知不動產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巿)政府,依第十九條規定逕為標售。 內政部依前二項規定撤銷或廢止許可時,應副知有關機關。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或本條例等案件經判決有罪確定,或犯上開規定以外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三、施用毒品或管制藥品以外迷幻物品之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行為,經二次以上裁定處罰確定。 經許可之廠商,其負責人違反本條例規定經起訴者,自起訴之日起,暫停受理該廠商第十六條第一項之申請;其負責人經無罪判決確定者,得依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
…定確定。 四、最近五年內犯第一款或第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未受緩刑宣告或易科罰金。 五、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或精神異常。 六、吸食或施用毒品或麻醉藥品以外迷幻物品之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行為,經二次以上裁定處罰確定。 經許可後,發現有前項所列情形之一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保護管束,不在此限。 三、因案被通緝逾二個月,未撤銷通緝。 四、假借職務名義,意圖敲詐、勒索、詐欺、侵占、恐嚇,影響聲譽,經查屬實或提起公訴。 五、因妨害安寧秩序、妨害善良風俗或妨害公務,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有案。 六、經營或從事與色情有關之職業,或開設、參與經營賭場,或擔任賭場保鑣或其他非法、不正當行業,經查屬實。 七、誹謗長官、破壞團結,情節重大或言行故意損害民防團隊形象,經查屬實。…
…藥、爆裂物、槍彈製造工廠或槍枝成品,辛勞得力。 九、查捕逃犯,辛勞得力。 十、處理交通事故,辛勞得力。 十一、辦理家戶訪查工作,辛勞得力。 十二、執行重要警衛,辛勞得力。 十三、查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或行政罰之案件,辛勞得力。 十四、考管、取締不良分子,辛勞得力。 十五、參加各警察機關、學校舉辦業務、勤務之競賽或測驗考核,成績優良。 十六、策劃或督導有關業務、勤務,辛勞得力。 十…
…保管(養)不力或使用不當,情節輕微。 九、無故不參加常年訓練或測驗,情節輕微。 十、參加各種競賽或測驗考核,成績未達規定標準。 十一、對屬員之工作違失,監督不周,情節輕微。 十二、疏脫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行為人。 十三、執行或督導家戶訪查工作不力,情節輕微。 十四、違反交通法令規定,情節輕微。 十五、執行職務時,遇有涉及本身或家庭之利害,不遵規定迴避,情節輕微。 十六、曠職繼續未達四…
…主要貢獻者,一次記二大功: 一、針對時弊,研擬改進措施,經採行確有重大成效。 二、對主辦業務,建立完善制度或提出重大革新具體方案,經採行確有顯著成效。 三、察舉嚴重不法事件,對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澄清吏治,確有卓越貢獻。 四、適時消弭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之發生,或就已發生之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措置得宜,能予有效控制,對維護生命、財產或減少損害,確有重大貢獻。 五、遇重大事件,不為利誘,不…
校園霸凌事件情節重大者,學校得請求警政、社政機關(構)或司法機關協助,並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處理。
…大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預防及偵查犯罪之規劃、督導、執行及考核。 二、刑事鑑識之督導、執行及考核。 三、犯罪紀錄資料之蒐集、彙整、運用、督導、執行及考核。 四、司法警察業務、經濟犯罪偵查、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之督導、執行及考核。 五、受理人民交存拾得遺失物業務之督導、執行及考核。 六、拘留所之督導、管理及考核。 七、刑事器材之規劃、督導、管理及考核。 八、檢警聯繫。 九、其他有關刑…
刑事警察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預防犯罪及協助偵查犯罪業務之規劃、實施。 二、槍彈、毒品犯罪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三、司法警察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業務之規劃、實施。 四、刑事鑑識業務之規劃實施及證物之處理。 五、犯罪紀錄與刑事資訊系統之使用、維護及管理。 六、犯罪偵防、鑑識、防爆等裝備器材之管理維護與防爆業務、刑案爆裂物…
刑事警察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預防犯罪及協助偵查犯罪業務之規劃、實施。 二、槍彈、毒品犯罪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三、司法警察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業務之規劃、實施。 四、刑事鑑識業務之規劃實施及證物之處理。 五、犯罪紀錄與刑事資訊系統之使用、維護及管理。 六、犯罪偵防、鑑識、防爆等裝備器材之管理維護與防爆業務、刑案爆裂物…
刑事警察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預防犯罪及協助偵查犯罪業務之規劃、實施。 二、槍彈、毒品犯罪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三、司法警察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業務之規劃、實施。 四、刑事鑑識業務之規劃實施及證物之處理。 五、犯罪紀錄與刑事資訊系統之使用、維護及管理。 六、犯罪偵防、鑑識、防爆等裝備器材之管理維護與防爆業務、刑案爆裂物…
刑事警察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預防犯罪及協助偵查犯罪業務之規劃、實施。 二、槍彈、毒品犯罪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三、司法警察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業務之規劃、實施。 四、刑事鑑識業務之規劃實施及證物之處理。 五、犯罪紀錄與刑事資訊系統之使用、維護及管理。 六、犯罪偵防、鑑識、防爆等裝備器材之管理維護與防爆業務、刑案爆裂物…
…主要貢獻者,一次記二大功: 一、針對時弊,研擬改進措施,經採行確有重大成效。 二、對主辦業務,建立完善制度或提出重大革新具體方案,經採行確有顯著成效。 三、察舉嚴重不法事件,對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澄清吏治,確有卓越貢獻。 四、適時消弭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之發生,或就已發生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措置得宜,能予有效控制,對維護生命、財產或減少損害,確有重大貢獻。 五、遇重大事件,不為利誘,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