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廠應依有關法令之規定,提撥退休基金及勞工退休準備金,並成立退休基金管理委員會及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監督管理之。 兩廠應依勞退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為適用勞退條例退休金制度之僱用人員,按月提繳其工資百分之六之金額,儲存於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適用勞退條例退休金制度之僱用人員並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
…捐稽徵機關核定得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加成減除之數額;於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前未依規定格式填報者,不得適用加成減除: 一、加薪員工之當年度與前一年度之薪資明細資料。 二、加薪員工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三、申請適用之當年度與前一年度之基層員工薪資所得彙總表。 四、前條第二項規定之切結書。 五、其他足資證明符合本辦法適用要件之相關證明文件。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
企業申請本辦法之受損認定應備文件如下: 一、勞工保險主管機關所出具申請企業申請日前最近十二個月之投保人數資料。 二、稅捐主管機關所出具申請企業申請日前最近二十四個月之營業額資料。 三、製造業如符合免辦工廠登記者,另檢附免辦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四、其他有助證明企業受損之相關文件。
災區受災勞工保險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就業保險之被保險人(以下簡稱受災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災後六個月期間內被保險人應負擔之保險費,由中央政府支應: 一、死亡或失蹤,符合政府核發死亡或失蹤救助金標準。 二、領取政府核發重傷救助金。 三、符合領取政府核發安遷救助金、淹水救助金或住屋受災救助金標準之人口。 四、領取政府核發農田、漁塭、漁船(筏)或舢舨受災救助金。
符合第二條規定之受災者名冊,應由災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後,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辦理其免繳個人負擔保險費事宜。 勞保局接獲前項名冊,經審查符合條件者,應以保險費清單通知投保單位,該受災被保險人免繳個人負擔之保險費。 第一項之名冊未送達勞保局或資料錯誤…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於災區因天然災害致傷病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之日起,向勞保局請領傷病給付。
前條所定傷病給付之期間,以六個月為限,每月以三十日計算;其給付額度如下: 一、普通事故傷病給付: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半數發給。 二、職業災害傷病給付: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十發給。 前項平均月投保薪資,按各該保險被保險人發生事故之當月起前六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前條第一項規定之傷病給付期間,不予併入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所定期間之計算。 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依前二條規定請領傷病給付後,因同一傷病仍有繼續治療之必要者,得分別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相關規定請領。
受災被保險人於請領本辦法之傷病給付期間,不得同時請領下列給付或津貼: 一、勞工保險傷病給付。 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 三、就業保險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本辦法有關傷病給付月投保薪資認定、每期請領期間及其他相關事項,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符合第二條規定之受災國保被保險人資料,應由災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國保保險費補助事宜。 保險人為辦理災區受災國保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事宜,得洽請相關機關提供所需資料,各該機關不得拒絕。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正當理由,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依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以下簡稱該財產),就該財產為簡易修繕及保存行為所支出之必要費用。 二、政黨或附隨組織依法應繳納之稅捐、規費、特別公課、罰鍰及其他公法上之金錢給付義務。 三、政黨或附隨組織依法應負擔之勞工保險之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或勞工退休金提繳。
勞工申請受損認定,應備文件如下: 一、申請表。 二、身分證明文件。 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同意受理單位代查之聲明文件。 四、在職或離職證明文件正本。
…機關及公營事業得免附負責人身分證影本;用電場所負責人為非本國籍人士者,身分證影本得以護照、居留證明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代之。 四、專任電氣技術人員身分證影本、相片、符合前條規定資格之證書正、影本及勞工保險投保證明文件影本;如委託檢驗維護業者,應檢附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影本及當年度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五、用電場所符合第三條受電電壓及範圍規定之證明文件。 前項第三款之用電…
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第四款所定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出具為終生無工作能力之證明,由申請自願退休公務人員檢同相關證件及醫療資料,交由服務機關比照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委託辦理勞工保險失能年金給付個別化專業評估作業要點之規定,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委託之專業醫院,就其失能狀態進行個別化專業評估後,由服務機關認定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四條第一項所定終身無工作能力…
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第四款所定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出具為終生無工作能力之證明,由申請自願退休教職員檢同相關證件及醫療資料,交由服務學校,比照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委託辦理勞工保險失能年金給付個別化專業評估作業要點之規定,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委託之專業醫院,就其失能狀態進行個別化專業評估後,由服務學校認定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四條第一項所定終身無工作能力…
…期退撫給與發放作業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機關。 三、提供查驗資料機關:指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內政部移民署、內政部警政署、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四、領受人:指領取定期退撫給與之人員。
…政署:領受人有無失蹤情形。 六、衛生福利部:領受人有無死亡情形。 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領受人最近加(退)保日期、投保單位、投保金額及其他相關資料。 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領受人最近加(退)保日期、投保單位、投保薪資及社會保險年金領取情形及其他資料。
…退撫給與發放作業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三、提供查驗資料機關:指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內政部移民署、內政部警政署、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四、領受人:指領取定期退撫給與之人員。
…內政部警政署:領受人有無失蹤情形。 六、衛生福利部:領受人有無死亡情形。 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領受人最近加(退)保日期、投保單位、投保薪資等情形。 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領受人最近加(退)保日期、投保單位、投保薪資及社會保險年金領取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