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職業病致死亡者之遺屬。 前項死亡津貼之受領遺屬、順序及發給方法,準用本法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三條遺屬津貼之規定。 本法第七十八條所定被保險人,包括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及本法施行前離職退保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
依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請失能津貼者,以請領一次為限。 依前項規定領取失能津貼後,因職業病致死亡者,其遺屬僅得請領死亡津貼扣除已領取失能津貼金額之差額。 離職退保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已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條之一規定請領失能給付,於本法施行後因職業病致死亡者,其遺屬僅得請領死亡津貼扣除已領取失能給付金額之差額,並按其請領失能給付之方式,依下列各款規定計算: 一、一次請…
申請失能津貼者,應備具下列書件: 一、職業病失能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二、失能診斷書。經醫學檢查者,應併附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 三、職業病診斷書。 四、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職歷報告書。 前項第二款失能診斷書,其出具之醫療機構層級,準用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規定。
符合第二條第一項失能或死亡津貼申請條件之被保險人或其遺屬,因同一失能或死亡事故,符合本法或勞工保險條例所定其他給付或補助條件時,僅得擇一請領。
依本辦法辦理參加本保險者,其保險費率採單一費率。 前項保險費率於本辦法施行時,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最近一次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之平均費率辦理。 第一項保險費率,自施行之日起,每三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本辦法被保險人最近三年期間之保險實際收支情形及精算結果訂定,並公告之。
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所定其他社會保險年金給付如下: 一、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失能年金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 二、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 三、公教人員保險:養老年金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經請領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失能給付,其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三條附表所定第一等級或第二等級之失能項目,且失能狀態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得向保險人申請照護補助。 前項補助,自申請之當月起,按月發給新臺幣一萬二千四百元,至被保險人失能程度不符合…
…三條第一項認可醫療機構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係因保險有效期間執行職務致罹患職業病者,得依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申請器具補助。 前項罹患職業病者,經請領本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之失能津貼,其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三條附表所定第一等級或第二等級之失能項目,且失能狀態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得向保險人申請照護補助。 前項補助,自申請之當月起,按月發給新臺幣一萬二千四百元,至被保險人失能程度不符合…
未依本法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十條第一項參加本保險之受僱員工或自營作業者,於本法施行後,遭遇職業傷病致失能,經請領第十條之失能補助,其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三條附表所定第一等級或第二等級之失能項目,且失能狀態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得向保險人申請照護補助。 前項補助,自申請之當月起,按月發給新臺幣一萬二千四百元,至申請人失能程度不符合前…
未依本法第七條、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十條第一項參加本保險之受僱員工或自營作業者,於本法施行後,遭遇職業傷病致失能,其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三條附表所定第一等級至第十等級規定,且無法請領本法所定保險給付者,得向保險人申請失能補助。 前項補助,按診斷失能時,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月投保薪資除以三十,依勞工職…
申請投保之單位辦理投保手續時,應填具投保申請書及加保申報表各一份送交保險人。 前項加保申報表,應依戶籍資料或相關資料詳為記載。 本法施行前已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或提繳勞工退休金者,得免依第一項規定填具投保申請書,其投保單位編號,由保險人逕行編列。 前項投保單位之所屬勞工,符合本法第六條至第九條所定加保資格,且在本法施行前一日,已參加勞工保險職…
…登記或設有稅籍之當日零時起算。 二、本法施行後,依本法第六條第三項第三款公告之人員,於公告指定之日前到職或提供勞務者:自該公告指定日期之當日零時起算。 三、本法施行前到職,且於施行前一日已參加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或就業保險之被保險人:自本法施行之當日零時起算。 四、本法施行前到職,未參加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者:自本法施行之當日零時起算。但依本法第六條第三項第三款公告之人員,於本法施行前到職或…
…保險人或郵寄之當日零時起算。 二、投保單位非於其所屬勞工入會、到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者:自投保單位將加保申報表送交保險人或郵寄之翌日零時起算。 三、本法施行前入會、到訓,且於施行前一日已參加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之被保險人:自本法施行之當日零時起算。 前項勞工,其保險效力之停止,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投保單位於其所屬勞工退會、結(退)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者:於投保單位將退保申報表送交保險…
投保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三十日內填具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請書,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送交保險人: 一、名稱、地址或通訊地址之變更。 二、負責人之變更。 三、主要營業項目之變更。 投保單位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變更手續者,保險人得依相關機關登記之資料逕予變更。 投保單位辦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投保單位或勞工退休金提繳單位資料變更手續時,視為一併辦理本保險投保單位資料變更手續。
…勞務事實並受有報酬者:從事勞動所獲致之報酬。 本法第六條、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參加海員總工會為會員之被保險人,其月投保薪資,不得低於其適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或月提繳執行業務所得、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及就業保險投保薪資。但超過本保險投保薪資最高一級者,應以本保險最高一級為投保薪資。 本法第七條及第八條被保險人,其月投保薪資,不得低於其適用勞工保險投保薪資。 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參…
…保險。 第二項預收之保險費,於未彙繳保險人前,應於第一項所定金融機構設立之專戶儲存保管,所生孳息並以運用於本保險業務為限,且其管理應依據投保單位之財務處理相關規定辦理。 第一項及前項專戶,得與勞工保險專戶為同一帳戶。
本法第七條及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被保險人,其負擔部分保險費之免繳,準用勞工保險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 前項保險費之免繳,由保險人依核發給付文件核計後,發給免繳保險費清單,於投保單位保險費總數內扣除之。
本法第二十八條第四項所定最近年度全體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以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人公告之最近一次本保險統計年報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為準。但本保險統計年報首次公告前,應以最近一次勞工保險統計年報公告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為準。
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所定被保險人發生死亡保險事故時,其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同時符合請領本法第四十九條或第五十條所定死亡給付條件及下列各款其他社會保險給付條件之一者,僅得擇一請領: 一、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或第六十三條之一所定死亡給付。 二、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四十條所定喪葬津貼。 三、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第二十三條所定喪葬津貼。 四、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二十七條所定一…
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申請保險給付,經保險人審查保險事故非屬職業傷病所致者,申請人得以書面同意,就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