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及第四項所稱同一部位,指與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所定失能種類部位同一者。
…資格,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機關或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直接撥入其帳戶或造冊發放,亦得委託金融輔助業者,辦理直接撥入其帳戶: 一、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資格。 二、領有勞工保險之年金給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年金給付、國民年金各項年金給付(含原住民給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農民退休儲金、勞工退休金之月退休金、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三、經國軍退除役…
本辦法之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業務,由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本部)委託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辦理。
…學校助學補助系統、大專校院學生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臺、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彙報系統及內政部戶政資訊系統查調補助資格。 二、非在學貸款人:透過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財稅資料庫、內政部戶政資訊系統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各項社會保險資料庫查調補助資格。 本部將前項審查結果送承貸銀行辦理就學貸款補助相關事宜,並針對符合補助資格者,由承貸銀行以信件、簡訊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貸款人。
本部為辦理本補助業務所需,得請求相關機關(構)提供必要資料。 本部及承貸銀行為辦理本補助取得內政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資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相關資料之保有、處理及利用等事項,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為之。
私法人申請買受房屋之用途為宿舍者,其申請戶數及已取得戶數合計不得超過經常僱用員工數。 前項房屋以成屋為原則。 第一項房屋買受總金額,不得逾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之高價住宅金額。 第一項所定戶數,以獨立門牌且有獨立對外出入口為計算基準。 第一項所定經常僱用員工數,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受理該私法人之最近十二個月平均月投保人數為準,且每月最低投保人數應達五人以上。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類經費、專款、有價證券之出納、保管、登記及核對。 二、民航專業訓練器材、一般財產物品之購置、保管、供應、修繕、調配、登記及處理。 三、員工薪餉製發、勞工保險及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之簽辦。 四、安全、勞工、集會、辦公處所及車輛之管理。 五、印信典守、公文收發、分文、繕校、稽催、管制、統計及考核。 六、工級人員僱用、考核及退撫案件之審查。 七、檔案、…
…保管;財產保險、宿舍管理、辦公室清潔、佈置及安全、勤務管理相關業務之處理;公務交通車輛之調度管理及維護。 (六)手推車之管理督導、公用物品之採購、保管及供應。 (七)技工、工友僱用、管理考核及勞工保險之處理。 (八)慶典集會之籌備;公共關係相關業務之處理。 (九)會議之籌備、記錄、重要事項之登記分辦、追蹤、圖書刊物之保管編撰及剪貼。 (十)不屬其他各組、室、站、消防隊(班)事項。 未設…
…)通報、區域聯防體系之建置及執行。 二、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勞動關係、勞動條件、勞工組織、勞工福利、勞資會議與團體協約之輔導及推動。 三、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性別工作平等、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勞工保險與積欠工資墊償業務之推動、工作規則之審核及聘僱外國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許可。 四、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業務之檢查與有關主管機關授權事項之辦理、工廠開工前之檢查及許可文件之核…
…服務證明書,應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 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服務證明書,應詳載參與案件起迄時間及具體從事工作項目等相關資訊。 第一項各款消防實務經驗屬國內服務年資者,應檢具與所列服務期間相符之勞工保險紀錄影本;未參加勞工保險者,應檢具全民健康保險紀錄等相關佐證文件。 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服務證明書係於國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驗證;…
繼續任用人員應由政府繳付之公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由臺鐵公司編列預算支應,並依公教人員保險法、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就業保險法、全民健康保險法、公務人…
本辦法所定就業期間之起算日期,為退除役官兵依規定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農民健康保險或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等職業相關保險之生效日;未參加者,推定為未就業。 本辦法所定同一就業機構及連續就業,以申請人參加前項所列職業相關保險之投保單位及保險存…
…作業者檢附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最近一期營業稅、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持續營業之銷售額證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提供加入相關公會或執行業務證明。 (五)查詢退除役官兵身分及勞工保險或其他保險資料同意書。 (六)依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申請者,應檢附屆退官兵薦訓證明文件影本。 (七)其他經輔導會指定之文件。 二、推介就業津貼: (一)申請書。 (二)榮服處或職訓中…
減班休息勞工得參加訓練課程,並依參訓時數及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每小時最低工資,向主管機關申請訓練津貼。 前項訓練津貼補助數額與勞工參訓期間之實際薪資,合計不得超過減班休息前三個月之勞工保險平均月投保薪資。但減班休息前三個月之勞工保險平均月投保薪資在一定金額以下者,仍得依參訓時數發給訓練津貼。 事業單位為所僱用之減班休息勞工規劃辦理訓練,並維持整體勞工僱用規模百分之九十以上,且每月…
…資格,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機關或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直接撥入其帳戶或造冊發放,亦得委託金融輔助業者,辦理直接撥入其帳戶: 一、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資格。 二、領有勞工保險之年金給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年金給付、國民年金各項年金給付(含原住民給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農民退休儲金、勞工退休金之月退休金、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三、經國軍退除役…
…十二款及第十三款工作,其所聘僱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總人數,不得超過雇主申請當月前二個月之前一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之百分之五十。 前項僱用員工平均人數,依雇主所屬同一勞工保險證號之參加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人數計算。但雇主申請聘僱第五條第三款至第十四款外國技術人力,最少得聘僱一人;第五條第十款家庭看護技術工作以聘僱一人為限。 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從事第十六條…
…作總人數如下: 一、以前條之機構從業人員人數之五分之一為限。 二、以前條之機構受委託管理外國人人數計算,同一國籍每五十人聘僱一人。 前項第一款機構從業人員人數之計算,應以申請聘僱許可當日參加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人數為準。 外國技術人力受前條雇主聘僱從事雙語翻譯工作總人數之認定,應包括下列人數: 一、申請聘僱人數。 二、已聘僱人數。 三、申請日前二年內,因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經廢…
…外引進或依第七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境內聘僱外國技術人力從事第五條第十二款及第十三款規定之工作,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自核發聘僱許可次月或再次月起,依聘僱許可人數,以不低於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數額,調高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等級最低之全時工作本國勞工月薪資總額,且調高後不得為不利益變更。 二、依前款調高全時工作本國勞工之月薪資總額,並依法申報提高月投保薪資等級,至少一級。但核發聘僱許可當…
…才,所聘僱國內勞工之名冊。 五、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就下列事項開具之證明文件: (一)已依規定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二)已依規定繳納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三)已依規定繳納勞工保險費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 (四)已依規定繳納違反勞工法令所受之罰鍰。 (五)已依規定舉辦勞資會議。 (六)外國技術人力預定工作之場所,無具體事實足以認定有本法第十條規定之罷工或勞資爭議情事。…
…家庭看護技術工作者,免附。 五、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就下列事項開具之證明文件: (一)已依規定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二)已依規定繳納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三)已依規定繳納勞工保險費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 (四)已依規定繳納違反勞工法令所受之罰鍰。 (五)已依規定舉辦勞資會議。 (六)外國技術人力預定工作之場所,無具體事實足以認定有本法第十條規定之罷工或勞資爭議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