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 十九、公有財產之登記、保管、養護事項。 二十、車輛管理及油料保管、領發事項。 二十一、員工交通費申請與發給事項。 二十二、工友(技工、駕駛)之分配、調度、管理及考勤事項。 二十三、勞工保險及工友全民健保之辦理事項。 二十四、公有房舍之管理、修繕、分配及環境衛生之整理與災害處理事項。 二十五、事務計畫及營繕、規劃、採購等事項。 二十六、民防業務事項。 二十七、國家賠償案件之擬…
…項。 十九、公有財產之登記、保管、養護事項。 二十、車輛管理及油料保管、領發事項。 二十一、員工交通費申請與發給事項。 二十二、工友(技工、駕駛)之分配、調度、管理及考勤事項。 二十三、勞工保險及工友全民健保之辦理事項。 二十四、公有房舍之管理、修繕、分配及環境衛生之整理與災害處理事項。 二十五、事務計畫及營繕、規劃、採購等事項。 二十六、民防業務事項。 二十七、國家賠償案件擬議…
…術顧問公司或營利事業或機構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受聘證明文件各一份。 前項第二款之服務年資證明文件,應載明為專任,並詳載參與案件起迄時間及具體事實。其屬國內服務年資者,並應檢附與所列服務期間相符之勞工保險紀錄影本一份;非屬依法令規定應參加勞工保險者,應檢附全民健康保險紀錄。 第一項第二款之服務年資證明文件係在國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驗…
…,至勞保補償金全數攤還為止。但攤還年限超過十年者,應以十年為期,計算平均每月應攤還數額,按月自應領之老年年金中代扣。 前項從業人員於未攤還全數勞保補償金前死亡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其遺屬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選擇請領遺屬年金給付者,承保機構無須再為代扣攤還。 二、其遺屬依同條例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扣除已領年金給付總額之差額者,承保機構應一次代扣…
農田水利會職員應依勞工保險法規之規定,參加勞工保險。
各機構人員之退休、撫卹及資遣,由本部擬訂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有 關保險事項分別依照公務人員保險法及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辦理。 前項退休、撫卹、資遣及保險所需費用,均由各機構在其本身負擔能力暨 不超過用人費用規定範圍內列支。
…關核發之全民健康保險永久重大傷病證明,並經服務機構參考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規定認定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 四、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且經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之一所定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出具為終生無工作能力之證明。 前項第四款所定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出具為終生無工作能力證明之相關作業方式,各機構得比照退撫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
…人員,有下列身心傷病或障礙情事之一,經服務機構比照退撫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規定,出具其不能從事本職工作,亦無法擔任其他相當工作之證明: (一)繳有合格醫院出具已達公保失能給付標準所定之半失能以上或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所定之第一級至第六級失能之證明,且已依法領取失能給付,或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之證明。 (二)罹患第三期以上之惡性腫瘤,且繳有合格醫院出具之證明…
各機構人員因公或職業災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者,依勞基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之基準一律發給四十個基數之死亡補償,並發給五個基數之喪葬費。 前項四十個基數之死亡補償,低於依前條規定計算之撫卹金者,依該條規定發給之。 依第一項規定發給之死亡補償及喪葬費,公教人員保險或勞工保險(以下簡稱公勞保)死亡給付,不予抵充。但另有由各機構負擔保險費之其他保險給付者,得予抵充。
…下簡稱特約機構)接受治療,全民健康保險不予負擔之醫藥費部分。 二、急救五日內或不可抗力之原因,須至非特約機構接受治療之醫藥費。 第一項人員治療期間不能工作者,按原領工資數額給予薪資補償。但參加勞工保險人員應先請領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補償,其有不足者,補其差額。治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痊癒,經第一項之醫療機構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公勞保失能給付標準者,得一次給付四十個基數之薪資補償後免除薪資…
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身心障礙,以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所定之全失能或半失能及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所定之第六等級失能為標準。
臨時員工因執行職務致傷需治療者,如已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勞工保險, 應至保險機構之醫院或其特約醫院接受免費治療,但急救五日內或因不可 抗力之原因,須就診私人醫院時,其醫藥費得由服務機構全數支付;未參 加公務人員保險或勞工保險者,醫藥費由服務機構負擔。其在…
…),除符合規定得請領養老給付者外,其損失之公保投保年資,比照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四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五十二條所規定之養老給付計算標準計算補償金。 依本條例第八條規定辦理離職或資遣人員,於退出原參加之勞工保險(以下簡稱勞保),除符合規定得請領老年給付者外,其損失之勞保投保年資,比照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九條所規定之老年給付計算標準計算補償金。其於移轉民營前參加公保,移轉後改投保勞保之留用人員,於移轉後五年…
本標準所定經常僱用員工數,係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受理事業最近十二個月平均月投保人數為準。
…事項。 二、員工名額增減之審核及登記事項。 三、員工訓練、實習、堷育、進修事項。 四、員工退休、撫卹事項。 五、員工考勤及差假事項。 六、員工考績、獎懲、表彰事項。 七、公務人員保險及勞工保險事項。 八、員工待遇、福利互助及體育、康樂事項。 九、人事資計登記、管理及人事證明核發事項。 十、員工申請出入境證之核轉事項。 十一、人事資料之蒐集及統計事項。 十二、人事革新、政風督導…
… 八、本區員工考成、晉 (降) 級、獎懲及表彰之擬議事項。 九、本區員工待遇及福利、互助、體育、康樂、醫療之擬議及辦理事項。 十、本區員工兵役及緩召事項。 十一、本區員工參加公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及交通同人互助事項。 十二、本區人事資料蒐集、統計、登記及員工服務證明核發事項。 十三、本區員工申請出入境之核轉事項。 十四、本區人事查核、人事革新及政風督導事項。 十五、其他有關本區人事…
…晉 (降) 級、獎懲及表彰之擬議事項。 九、本區員工待遇及福利、互助、體育、康樂、醫療之擬議及辦理事項。 十、本區員工兵役及緩召事項。 十一、本區員工參加公務人員保險、公務人員眷屬疾病保險、勞工保險及 交通同人互助事項。 十二、本區人事資料蒐集、統計、登記及員工服務證明核發事項。 十三、本區員工申請出入境之核轉事項。 十四、本區人事查核、人事革新及政風督導事項。 十五、…
…晉 (降) 級、獎懲及表彰之擬議事項。 九、本區員工待遇及福利、互助、體育、康樂、醫療之擬議及辦理事項。 十、本區員工兵役及緩召事項。 十一、本區員工參加公務人員保險、公務人員眷屬疾病保險、勞工保險及 交通同人互助事項。 十二、本區人事資料蒐集、統計、登記及員工服務證明核發事項。 十三、本區員工申請出入境之核轉事項。 十四、本區人事查核、人事革新及政風督導事項。 十五、…
…處所管理及車輛管理事項。 六、印信典守事項。 七、公文收發、分文、繕校、稽催、管制、統計及考核等事項。 八、本局文書資訊管理業務之推行事項。 九、檔案、圖書及出版品申請管理之事項。 十、勞工保險及健保事項。 十一、本局暨所屬機關工級人員僱用、考核及退撫案件之審核事項。 十二、本局大事紀及重要公文彙編綜合事項。 十三、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十四、其他交辦事項。
…佈置及勤務管理。 (十一)站務會報紀錄及主席裁示事項辦理情形控管。 (十二)民用航空局局務會報紀錄彙辦。 (十三)中央公教人員輔助購置住宅貸款業務。 (十四)技工、工友之僱用、管理、考核及勞工保險。 (十五)機場特種防護團及防空疏散事項。 (十六)公務交通車輛之調度管理及維護。 (十七)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十八)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