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每月十日之前匯入申請人帳戶。 身心障礙者得申請辦理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及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專戶事宜。 身心障礙者死亡,其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及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未及匯入帳戶時,得由其法定繼承人檢附申請人死亡相關證明文件及法定繼承人證明文件請領之。法定繼承人有二人以上時,得檢附共同委任書及切結書,由其中一人具領。
身心障礙者有第六條規定情事,本人或其法定繼承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停止補助。 不符合本辦法請領資格而領取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者,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本人或其法定繼承人於六十日內繳還溢領金額。
零星餘戶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以前,所生稅捐、水電費、大樓管理費,由國防部負擔。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後,由承購人負擔前開費用,且依現況點交予承購人。 價售承購人除依法繼承者外,自所有權登記之日起五年內,不得自行將零星餘戶出售、出典、贈與或交換。 價售承購人如違反前項規定,國防部得定期要求改善,承購人屆期未改善,國防部得撤銷承購資格,並收回零星餘戶,由國防部另行辦理…
事件中受害之教育文化機構請求協助復原者,應由受害當時該機構之代表人、負責人、董事、利害關係人或其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順序之法定繼承人,向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所設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以下簡稱紀念基金會)申請復原。 前項申請,經紀念基金會調查認定為事件中受害之教育文化機構者,由紀念基金會報本院指定相關機關辦理。
申請人申請醫療輔具補助經核定後,或屬第八條第二項所定情形而先行購置或租賃醫療輔具後,於購置或租賃補助款撥付前死亡者,得由其法定繼承人檢附申請人死亡證明、第七條第三款文件、資料及購買、租賃或付費憑證請領之。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至遲應於次月十五日前撥付核定之生活補助費。 申請人死亡,應撥付之生活補助費未及撥付時,得由法定繼承人檢附申請人死亡相關證明文件及法定繼承人證明文件請領之;法定繼承人有二人以上時,得檢附共同委任書及切結書,由其中一人具領。
申請人喪失補助資格或死亡時,本人或其法定繼承人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應繳銷而未依限繳銷,且無正當理由者。 二、因強制執行、行政執行、沒收或沒入,致證書登載遊艇所有人變更,經航政機關通知原所有人於一個月內辦理繳銷,屆期未辦理者。 三、辦理所有權繼承登記後,經航政機關通知繼承人於一個月內辦理繳銷,屆期未辦理者。 四、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後,經航政機關通知原所有人於一個月內辦理繳銷,屆期未辦理者。 前項公告,應於航政機關公告處所及網站為之,其內…
…縣(市)主管機關審核。但租金補貼期間將於出租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屆滿者,得免檢附。 二、受補貼戶逾前款規定期限未檢附新租賃契約,自出租人死亡屆滿六個月之日起不予核撥租金補貼。但受補貼戶已檢附出租人繼承人繼承訴訟證明文件,不在此限。 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知悉出租人死亡時,應以書面通知受補貼戶依第一款規定辦理。但租金補貼期間將於出租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屆滿者,免予通知。
接收保管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家接受捐贈財產之處理。 二、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及抵繳遺產或贈與稅財產案件處理之督導。 三、公用財產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之處理。 四、國有財產統計與國有財產產籍管理業務之處理及督導。 五、未登記土地清理、登記與國有財產清查、勘查、檢核之…
…、地方政府申請投資開闢新河道等取得未登記地所有權案件之處理。 三、國有非公用財產產籍資料建立、異動、註銷、統計、相關報表之處理與產籍管理業務之抽查、考核及督導。 四、失蹤人財產管理、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及收歸國有之清理。 五、抵稅財產案件與國稅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分署無法拍定不動產之接管及處理。 六、掘發、打撈埋藏沈沒物資案件之處理。 七、各級政府機關申請撥用、廢止撥用、借用案件之處理。…
…地提供開發案件之處理。 四、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作價投資案件之處理。 五、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產權案件之處理。 六、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贈與案件之處理。 七、國有土地放領案件之處理。 八、代管無人繼承財產處分案件及其他法律規定移交辦理標售案件之處理。 九、協議調整地形案件之處理。 十、其他有關國有非公用財產處分事項。
租賃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及過戶、繼承、換約續租業務之處理。 二、計算申租案使用補償金、過戶違約金。 三、租金收取、租金分期、租金減免之處理及欠租催收、欠租清冊、催租計畫表之報核。 四、法院拍賣房屋地上物坐落基地欠繳租金及使用補償…
…、地方政府申請投資開闢新河道等取得未登記地所有權案件之處理。 三、國有非公用財產產籍資料建立、異動、註銷、統計、相關報表之處理與產籍管理業務之抽查、考核及督導。 四、失蹤人財產管理、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及收歸國有之清理。 五、抵稅財產案件與國稅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分署無法拍定不動產之接管及處理。 六、掘發、打撈埋藏沈沒物資案件之處理。 七、各級政府機關申請撥用、廢止撥用、借用案件之處理。…
…地提供開發案件之處理。 四、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作價投資案件之處理。 五、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產權案件之處理。 六、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贈與案件之處理。 七、國有土地放領案件之處理。 八、代管無人繼承財產處分案件及其他法律規定移交辦理標售案件之處理。 九、協議調整地形案件之處理。 十、其他有關國有非公用財產處分事項。
租賃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及過戶、繼承、換約續租業務之處理。 二、計算申租案使用補償金、過戶違約金。 三、租金收取、租金分期、租金減免之處理及欠租催收、欠租清冊、催租計畫表之報核。 四、法院拍賣房屋地上物坐落基地欠繳租金及使用補償…
…、地方政府申請投資開闢新河道等取得未登記地所有權案件之處理。 三、國有非公用財產產籍資料建立、異動、註銷、統計、相關報表之處理與產籍管理業務之抽查、考核及督導。 四、失蹤人財產管理、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及收歸國有之清理。 五、抵稅財產案件與國稅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分署無法拍定不動產之接管及處理。 六、掘發、打撈埋藏沈沒物資案件之處理。 七、各級政府機關申請撥用、廢止撥用、借用案件之處理。…
…地提供開發案件之處理。 四、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作價投資案件之處理。 五、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產權案件之處理。 六、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贈與案件之處理。 七、國有土地放領案件之處理。 八、代管無人繼承財產處分案件及其他法律規定移交辦理標售案件之處理。 九、協議調整地形案件之處理。 十、其他有關國有非公用財產處分事項。
租賃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及過戶、繼承、換約續租業務之處理。 二、計算申租案使用補償金、過戶違約金。 三、租金收取、租金分期、租金減免之處理及欠租催收、欠租清冊、催租計畫表之報核。 四、法院拍賣房屋地上物坐落基地欠繳租金及使用補償…
符合請頒本獎章人士,得於身故一年內追頒之,由其配偶或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法定繼承人順序之親屬受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