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稱法定代理人,指有權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父或母或監護人,及受監護宣告之人之監護人。 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申請護照,法定代理人之其中一人,應提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並在該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之護照申請書上簽名。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於驗畢後退還。
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為二人以上時,應由其全體會同申報,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報。但納稅義務人一人出面申報者,視同全體已申報。 稽徵機關核定之納稅通知書應送達於出面申報之人,如對出面申報人無法送達時,得送達於其他納稅義務人。 遺產稅應納稅額、滯納金、罰鍰及應加徵之利息,在不超過遺產總額範圍內,仍得對遺產及已受納稅通知確定之繼承人之財產執行之。
工業銀行之設立,於公司設立登記前,發起人有變更者,本會得廢止其許可。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於事實發生後二週內報請本會核准變更者,不在此限: 一、發起人失蹤、死亡。 二、發起人經監護宣告或受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三、發起人於提出設立申請後,經發現有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三條所列情事。 四、發起人為公司,經法院裁定重整,或有其他重大喪失債信情事。 發…
…另有規定者外,得接受委託人簽訂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契約,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證券商不得接受其開戶,已開戶者應取消其開戶: 一、未成年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理。 二、受破產之宣告未經復權。 三、受監護宣告未經撤銷。 四、受輔助宣告未經輔助人同意或法院許可。 五、法人委託開戶未能提出該法人授權開戶之證明。 六、曾因證券交易違背契約,未結案且未滿五年。 七、曾經違反證券交易法規定,受罰金以上刑…
…查。 第一項戒護人員,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已僱用者,應予解僱: 一、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二、受褫奪公權之宣告確定,未復權者。 三、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本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三目所稱無謀生能力,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二、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 三、符合本法第四十八條所稱重大傷病,且不能自謀生活。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進用為農會勞工: 一、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執行完畢未滿四年。但受緩刑宣告或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者,不在此限。 二、經主管機關解除職務未滿四年。 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四、依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優退未滿三年,且未繳回優退金。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進用為漁會勞工: 一、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執行完畢未滿四年。但受緩刑宣告或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者,不在此限。 二、經主管機關解除職務未滿四年。 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四、已依第七十六條規定辦理優退未滿三年,且未繳回優退金。
…登記日期。 三、在學者,應檢附學費收據影本或在學證明,並應於每年九月底前,重新檢具相關證明送保險人查核,經查核符合條件者,應繼續發給至次年八月底止。 四、無謀生能力者,應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或受監護宣告之證明文件。
…戶籍謄本。 四、在學者,應檢附學費收據影本或在學證明,並應於每年九月底前,重新檢具相關證明送保險人查核,經查核符合條件者,應繼續發給至次年八月底止。 五、無謀生能力者,應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或受監護宣告之證明文件。 六、受益人為孫子女或兄弟、姊妹者,應檢附受被保險人扶養之相關證明文件。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第二條所稱之廣播、電視事業負責人: 一、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受監護宣告或受輔助宣告之人。 二、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三、曾任廣播、電視事業之負責人,因執行其職務致使事業經依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五條吊銷廣播或電視執照者。 四、曾利用廣播、電…
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用詞,定義如下: 一、有辨別事理能力:指具有普通常識,非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 二、同居人:指與應受送達人居住在同一處共同為生活者,不以具有親屬關係或以永久共同生活為必要。 三、受雇人:指受僱服日常勞務有繼續性質者。 四、願代為收受而居住於同一住宅之主人:指同居…
…,尚未執行或執行未 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四、曾任公務人員經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 ,其原因尚未消滅。 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六、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經合格醫師證明精神病程度達重大者。 到職後發現到職前已有上開情形之一者,應撤銷聘(僱);到職後發生第 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解聘(僱)。 前項撤銷聘(僱)人員…
信託公司之設立,於公司設立登記前,發起人有變更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於事實發生後二週內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變更者,不在此限: 一、發起人失蹤、死亡者。 二、發起人經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 三、發起人於提出設立申請後,經發現有本準則第二條所列情事者。 四、發起人為公司,經法院裁定重整,或有其他重大喪失債信情事者。 發起人以外之事項有變更者,應載明正當理由,事先報請…
…人之有無不明,經依法選定或選任遺產管理人者,由遺產管理人領取。 三、現役軍人或退除役官兵死亡而無繼承人、繼承人有無不明或繼承人因故不能掌理遺產者,由遺產管理人領取。 四、所有權人為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代為領取。 五、所有權人行蹤不明未受死亡宣告者,由財產管理人領取。 六、經法院拍賣者,為徵收公告前領有執行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買受人。 七、經法院形成判決確定取得…
…戶籍謄本,送原服務機關(構)彙送銓敘部審定後,通知支給或發放機關發放。 二、遺族拋棄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領受權者,應出具拋棄同意書,送原服務機關(構)彙送銓敘部辦理。 三、遺族為未成年子女或受監護宣告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行政程序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代為請領並應出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身分之證明文件。
…一年度年終所得申報資料,證明其平均每月所得未超過退職人員亡故當年度之法定基本工資。 二、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障礙以上之等級者,應檢同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 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應檢同法院監護宣告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影本;其監護人非本國籍時,應檢同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亡故退職人員之遺族為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者,得依前二項…
醫療機構依前條第一項交換平臺為電子病歷交換或利用時,應經病人同意,始得為之。但病人情況緊急,無法取得或未能及時取得同意者,不在此限。 前項病人為胎兒時,應得其母同意;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受輔助宣告之人時,應得其本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同意;為無行為能力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時,應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 第一項病人為無意思能力之成年人,未能依前項規定辦理時,應取得親屬或關係人之同意。
…過以上之行政懲處者。案件仍在審查(議)中者,亦同。但失職事由,係負連帶責任者,不在此限。 三、拒絕接受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 四、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經合格醫療機構開具證明者。 五、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以下簡稱執行機構及法人)應依其內容服務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執行機構及法人執行服務計畫時,應考量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身心狀態及生活狀況。 執行前項服務所需費用,由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財產負擔。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財產者,其生活照顧及護養療治所需費用由其戶籍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準用本法第七章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