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隊得設左列各組、中心,分別掌理左列事項: 一、災害預防組:消防安全設備檢查之策劃與執行,違反消防法案件處理 、防火教育宣導、公共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與檢查、火災原因調查、鑑 識、統計與分析、火災證明核發及行政事務管理等事項。 二、災害搶救組:災害防救體系策劃與推動、災害搶救規劃管理、救災資 源及消防水源之整備…
危險物品管理組職掌如下: 一、公共危險物品、可燃性高壓氣體與爆竹煙火法規之研擬、修正及解釋事項。 二、公共危險物品、可燃性高壓氣體與爆竹煙火安全管理之規劃及督導事項。 三、公共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爆竹煙火監督人訓練規劃及督導事項。…
…締之規劃、督導及考核。 四、警備、警衛、警戒之規劃、實施及戰時警務工作。 五、春安工作與義警、民力之運用、規劃及督導。 六、本局與所屬單位印信請領、轉發、繳銷及旗、銜名牌請製、轉發。 七、公共危險物品搬運安全之戒備、維護與天然、重大災害之防護、處理及查報。 八、協助一般行政機關推行業務之規劃、督導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行政、戶口、民防、保安、外事、安檢及消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