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評比要領如左: 一、主管業務:著重中心工作計畫成果,本會首長指示,專案及勞基法之 執行檢討與業務革新改進措施。 二、行政管理:著重管理方法之考核,端正風氣整飭紀律之檢討與本機構 上年度同一時期成果比較。
主辦機關於辦理委託經營時,科技工業機構之非軍職員工,除依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自請退休或自願接受主辦機關調整職缺安置者外,由委託經營機構依勞基法第十一條規定,自委託經營之日起終止勞動契約,並發給資遣費。 前項員工於委託經營之日起,願隨同移轉受僱於民間機構者,應隨同移轉,並由主辦機關於委託經營契約中,明定要求民間機構聘僱。
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辦理退休或終止勞動契約,其年資採計及給與標準,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年資採計:依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二規定及各機構所定工作規則之相關規定辦理。但曾領取退休金、資遣費或年資補償者之年資,不予採計。 二、給與標準:依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二及各機構所定工作規則之相關規定辦理。採八十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