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數據通信接取服務:指利用有線或無線寬頻通信網路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 四、普及服務提供者:指提供各項普及服務之第一類電信事業。 五、普及服務分攤者:指依規定應分攤普及服務所生虧損及其必要管理費用之電信事業。 六、必要管理費用:指審查費、交通費、出席費、委託研究費及其他行政作業所需費用。 七、普及服務淨成本:指普及服務提供者提供普及服務時,所生之虧損。 八、可避免成本:指普及服務提…
…傳輸電路足敷行動寬頻高速基地臺頻寬需求。 六、架設行動寬頻基地臺之地點已具備基地臺所需電力。 七、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同意協助基地臺設置使用。 普及服務淨成本及其必要之管理費用,由普及服務分攤者依本辦法規定分攤之。 普及服務分攤者,包括第一類電信事業及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第二類電信事業。
…服務費用之金額,由主管機關以其實施年度電信服務營業額占電信管理法及電信法之普及服務分攤者電信服務營業總額之比例,乘普及服務費用計算之。 前二項普及服務費用,指對所有普及服務提供者之補助金額及必要管理費用。 普及服務分攤者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實施年度營業額,未達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者,免分攤該年度之普及服務費用。
商港管理機關對公私事業機構經營棧埠設施,得以約定方式收取管理費。
…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三、公司組織者其公司章程。 四、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證明文件。 五、商業負責人或公司代表人、董事、及僱用作業人員名冊。 六、船舶貨物裝卸管理費繳款同意書。 申請人未於核定期間完成籌設設,並依法完成設立登記者,得於期間屆滿 前,敘明理由報請商港管理機關核准延長籌設期間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逾期未完成籌設者,廢止其籌設許可。
商港管理機關對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得以約定方式收取管理費。
…查研究、參與國際港口相關組織、港口保全、管制與設備建置等支出。 三、配合航港發展需要有關之聯外交通設施、環保節能設施、污染防制設施、商港交通管理設施及商港土地取得等支出。 四、商港服務費之行政管理費用。
中央主管機關得將本法第十一條所定第一類漁港之管理、第十二條第一項所定管理費之收取、第十三條所定漁港公共設施之管理、維護工作及第十五條至第十九條規定事項,委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
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以下簡稱漁港管理費)收費類目及費率如下: 一、本國籍漁船、公務船舶、緊急避難船舶:免予收費。但本國籍漁船未領有有效漁業證照者,除漁筏、舢舨依第三款規定計收外,其餘依第二款規定計收。 二、客船…
漁港管理費由該管主管機關或受託代管之機關收取。 前項漁港管理費,主管機關得委託漁會或其他金融機構代收,其代辦費用就其所收金額百分之五以下計算,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鄉 (鎮、市、區) 公所得對使用人工屠宰場者徵收使用管理費。 前項使用管理費,由鄉 (鎮、市、區) 公所擬定報請直轄市或縣 (市) 主 管機關核定,並循預算程序辦理。
寵物遺失經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收容,飼主認領時,動物收容處所得向飼主收取飼料及場所管理費用,每日二百元。
本法第十六條所定使用費之額度,不得超過市場管理費收入百分之十五。
本法第二十七條所定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費收費標準,由農產品批發市場在下列費率內擬訂,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 一、蔬菜青果不得超過千分之五十。 二、家畜(肉品)不得超過千分之二十五。 三、家禽不得超過千分之二十。 四…
主管機關、農會及農業合作社就辦理家畜保險所需管理費用及保險費,得編列預算補助之。
保險人、再保險人違反本辦法之規定者,主管機關得依情節為下列處置: 一、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或改正不完全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停止委託其辦理家畜保險業務。 二、停止當年度管理費及保險金之補助。
農會會議費用及綜合管理費用按前年度收益比率分別編入經濟、金融事業預算。
漁會會議費用及綜合管理費用按前年度收益比率分別編入經濟及金融事業預算。
主管機關對受託辦理職業輔導評量單位,得提供下列補助︰ 一、服務費或人事費。 二、評量工具費。 三、行政管理費。 四、督導費。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項目。
…處理及利用當事人個人資料者,免收費用。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有關非當事人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當事人 、非當事人複製本之費用,得按左列各款定之: 一、作業人員費 (含程式設計、機器操作及管理費用) :按實際投入人力 ,每人日以新台幣五、○○○元計收;不足一人日者,以新台幣二、 五○○元計收。 二、設備使用費:每小時以新台幣一、二○○元計收。 三、電磁紀錄物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