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衛警察保險及各項福利規定如左: 一、駐在單位依公務人員保險法為公務人員要保機關者,經編列預算設置之駐衛警察人員,比照公務人員保險規定辦理;駐在單位依勞工保險條例為勞工保險投保單位,其設置之駐衛警察人員,比照駐在單位勞工保險之規定辦理。 二、婚喪、生育、子女教育補助及其他各項福利比照駐在單位職員辦理。
依第三條第二項但書設置之駐衛警察,其待遇、退職、撫慰、資遣及保險準用駐在單位適用勞工保險條例之人員辦理,不適用第十條、第十三條至第十八條之規定。
… (五) 關於本會辦公處所之消防及環境衛生清潔事項。 (六) 關於本會技工、工友之管理訓練事項。 (七) 關於本會警衛之行政支援事項。 (八) 關於本會約聘 (僱) 人員、技工、工友勞工保險辦理事項。 (九) 關於本會公用車輛管理及調度事項。 (十) 關於本會各種會議場所及各項典禮儀式佈置事項。 (十一) 其他有關本會事務處理事項。 三、第三科: (一) 關於本會現…
檢修機構應於年度開始前二個月至一個月內,造具下列書表,報請本部備查: 一、次年度檢修業務計畫書:包括計畫目標、實施內容及方法、標準作業程序及資源需求等。 二、次年度人員訓練計畫書:包括每半年至少舉辦一次訓練、訓練地點、師資及課程等。 三、次年度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名冊:包括姓名、資格證書、講習或訓練證明文件、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資料明細及全民健康保險證明影本。
檢修機構聘用、資遣、解聘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檢附下列文件報請本部備查: 一、聘用:資格證書、講習或訓練證明及加退勞工保險證明文件。 二、資遣及解聘:加退勞工保險證明文件。
… 一、申請書(如附表二)。 二、合格證書正本。 三、第五條第二項第五款及第六款所定文件。 四、責任保險符合第五條第四項規定之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薪資扣繳憑證、薪資資料、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資料;離職人員,亦同。
…投保年資,比照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一條所定之養老給付計算標準結算補償金。投保公教人員保險未滿五年者,依投保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養老給付之補償金。 前項離職或資遣人員,於退出原參加之勞工保險,除符合規定得請領老年給付者外,其損失之勞工保險投保年資,比照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九條所定之老年給付計算標準結算補償金。 前二項之補償金於事業移轉為民營型態後辦理退保時一次給付。但依法再參加各該保…
評價聘任人員,應由聘任單位依「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辦理勞工保險 。
評價雇用人員,應由雇用之軍工廠依「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辦理勞工 保險。
評價雇用人員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用之軍 工廠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軍中聘任人 員及雇用員工撫卹辦法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用之軍工廠支付費用補償 者,雇用之軍工廠得予以抵充之: 一、評價雇用人員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用之軍工廠應補償其必需之醫 …
未隨同移轉及安置之非軍職員工,於退出原參加之勞工保險(以下簡稱勞保),除符合規定得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者外,其損失之勞保投保年資,比照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之老年給付計算標準結算補償金。但受領人應切結,並經法院認證。所領之補償金,於其將來再參加勞保…
…工作能力者,按下列規定依序計算其工作收入: 一、提出之薪資證明高於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基本工資者,依薪資證明核算。 二、工作收入無法查知或低於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基本工資者,以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核算其工作收入。 三、未參加勞工保險者,依榮民服務處(以下簡稱榮服處)實際訪查情形列入核算工作收入。
退除役官兵申請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全家人口之戶籍、所得、財產、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等相關證明資料,向戶籍地或居所地之榮服處申請。榮服處審查時,應派員實地訪查,填具訪查紀錄,並得向相關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請求提供必要證明資料。 榮服處已連結內政部戶役政資訊…
…籌辦。 (二) 薪俸、各項生活津貼之審核。 (三) 退休、撫卹及資遣案件之擬辦。 (四) 退休人員及在職死亡人員遺族之照護。 (五) 公務人員保險、全民健康保險 (含眷屬保險) 、勞工保險之擬辦。 (六) 輔建住宅、急難貸款案件之審查。 (七) 人事資料、人事資訊業務之管理及各項人事報表之編製。
…記、保管、分發及廢品處理。 九、公務車輛之登記、檢驗、調度、保養、修理及油料管理。 十、電腦總機、分機及電梯之維護、保養、協調、連繫、事項。 十一、技工、工友之管理。 十二、技工、工友參加勞工保險及退職、撫卹之擬辦事項。 十三、防護工作之協調配合事項。 十四、零用金之保管、支付及報銷。 十五、各種票據及有價證券之收入、支付、保管及登記事項。 十六、現金出納及銀行往來帳冊之登記事項。…
… 關務簡報。 (八) 公務攝影及管理。 四、第四科: (一) 歸檔文卷之點收、整理、銷號、保管。 (二) 檔案之調卷管理。 (三) 檔案之清理銷毀。 五、第五科: (一) 勞工保險。 (二) 財產管理。 (三) 物品採購。 (四) 車輛管理。 (五) 工友管理。 (六) 辦公處所管理。 (七) 宿舍管理。 (八) 集會管理。 (九) 員工實物…
…及差旅費、加班費、獎金之發放。 (五) 所得稅扣繳申報事項。 (六) 退押及退稅出納事項之執行。 (七) 規費證之請領、保管及委託發售。 (八) 員工福利金帳務處理。 (九) 勞工保險之核辦。 (十) 各項生活津貼及補助費之核辦。 (十一) 輔建住宅及消費性貸款之核辦。 (十二) 其他有關出納事項。 六、資訊股: (一) 資訊作業之推展。 (二) 電腦網路…
離退人員於退出原參加之勞工保險(以下簡稱勞保)時,除符合規定得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者外,其損失之勞保已投保年資,比照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之給付標準,由公賣局補償其損失。 依前項規定領取之補償金,於其將來再參加勞保領取老年給…
保險費: 一、保險費如有折扣,應以實付之數額認定。 二、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其應由執行業務者負擔之保險費,應予核實認定,並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 三、執行業務者為員工投保之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健康保險、團體傷害保險及團體年金保險,其由執行業務者負擔之保險…
…之標的,非屬於本事業所有,所支付之保險費,不予認定。但經契約訂定應由本事業負擔者,應核實認定。 二、保險費如有折扣,應以實付之數額認定。 三、跨越年度之保險費部分,應轉列預付費用科目。 四、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其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應予核實認定,並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 五、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之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健康保險、團體傷害保險及團體年金保險,其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以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