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僱用意願。 前項第一款所稱一定事實之認定,應提出下列文件之一,以為證明: 一、鄉、鎮、縣轄市、區公所或村、里、鄰長或警政機關開具之居住證明 。 二、於災區工作之在、離職證明或勞工保險文件。 三、房屋租賃契約。 四、公共事業費用之繳費證明。 第一項第二款所稱正當理由,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與原任職業比較,工作性質不相同或不相似,或其教育、訓練背景不 相稱。…
…出 申請: 一、僱用獎助申請書及僱 用獎助名冊。 二、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或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影本。 三、政府或政府機關委託從事就業促進之相關機構、團體所開具之推介卡 。勞工保險卡影本。 四、優先僱用災區失業者,而減少僱用外國人,另應檢附已向中央主管機 關申請放棄聘僱外國人之配額,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同意函影本。
…,但目前無固定工作者。 前項所稱一定事實之認定,應提出下列文件之一,以為證明: 一、鄉、鎮、縣轄市、區公所或村、里、鄰長或警政機關開具之居住證明 。 二、於災區工作之在、離職證明或勞工保險文件。 三、房屋租賃契約。 四、公共事業費用之繳費證明。
…業服務機構辦理: 一、申請表。 二、創業計畫書。 三、營業證明影本,其登記日期應於災區失業者資格認定日期之後。 四、經核貸銀行加蓋災區失業者創業貸款章戳之貸款本息繳交證明。 五、一個月內勞工保險卡影本。 六、領據,應記載申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及戶籍地址。 七、設立或變更登記事項卡影本。 有特殊情形者,得於期限屆滿前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延長前項申請期 限,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受領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就業促進津貼者,不得同時請領臨時工作津貼。
領取臨時工作津貼者,於其從事臨時工作期間,得以用人單位為投保單位 ,參加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並應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所需保險費由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銷計畫,並執行者。 前項第一款所稱一定事實之認定,應依下列證明文件之一認定之: 一、鄉、鎮、縣轄市、區公所或村、里、鄰長或警政機關開具之居住證明 。 二、災區工作之在職、離職證明或勞工保險文件。 三、房屋租賃契約。 四、公共事業費用之繳費證明。
… (一)關於物品採購及領發事項。 (二)關於營繕工程事項。 (三)關於司機、技工、工友之管理事項。 (四)關於車輛調配使用及管理事項。 (五)關於辦公廳舍保養及環境衛生事項。 (六)關於勞工保險事項。 (七)關於會議場所之佈置及管理事項。 (八)其他不屬各處、室及本室其他各科之事項。 三、第三科: (一)關於公有財產、物品之管理及核發事項。 (二)關於各項財產表冊之編製、盤點及…
申請核發清除許可證者,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表。 二、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 三、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清除或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任職證明文件及同意查詢勞保資料同意書。 五、廢棄物清除設備清冊及工具購置證明文件(採船舶或航空器者免)。 六、貯存場及轉運站之土地所有權狀、地籍資料、土地清冊及設置…
申請核發處理許可證者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表。 二、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 三、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任職證明文件及同意查詢勞保資料同意書。 五、同意設置文件。如依第三條第三項但書規定申請者,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廢棄物處理場(廠)之土地所有權狀、地籍資料及土地清…
…關指定者。 申請清除、處理許可證期限之展延,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表。 二、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 三、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原核發許可證。 五、清除或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任職證明文件及同意查詢勞保資料同意書。 六、原清除或處理許可文件許可事項。 七、許可期間內營運概況及違法事實改善情形。 八、最近一次固定污染源檢測或水污染防治措施…
…容量之一般許可文件,應具有至少一年之處理設施營運及操作實績,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核發機關申請: 一、申請表。 二、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 三、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任職證明文件及同意查詢勞保資料同意書。 五、收受廢棄物之允收標準。 六、收受廢棄物之檢測項目、方法、頻率、數量規劃。 七、處理設施設置處理容量、餘裕處理容量及營運…
事業申請一般許可文件或簡易許可文件之展延,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核發機關申請: 一、申請表。 二、政府機關核准登記證明文件。 三、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 四、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任職證明文件及同意查詢勞保資料同意書。 五、原核發之許可文件。 六、執行機關、處理機構或經政府機關核准廢棄物處理場(廠)同意處理其所產生之衍生廢棄物之證明文件。 …
…構許可證者,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表。 二、機關(構)組織證明文件。 三、負責人證明文件影本。 四、檢驗室地理位置簡圖。 五、檢驗室設備、設施之配置圖及平面圖。 六、測定人員任職之勞工保險證明文件、學經歷及必要之訓練證明文件影本。 七、敘明申請之類別、項目及使用方法名稱等文件。 八、具有申請項目十五組以上實際測定數據及相關品管資料。 九、檢驗室管理手冊。 十、其他經中央主管…
…招標作業及財物保管事項。 (四)經費出納、薪俸發放及現金票據之保管轉發等事項。 (五)駕駛、技工、工友管理;勞工保險與辦公廳舍、車輛之管理及各種有關庶務事項。
…相關法規、內部管理規定或聘僱契約,覈實認定並出具證明。 第一項職務不含下列各款情形之職務: 一、自營作業。 二、臨時性工作。 三、按日、按次或按件計酬之工作。 四、未支有薪給。 五、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第五款至第八款、第九條及第九條之一等規定參加勞工保險。 被保險人僅參加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者,不受本法第六條第四項規定之限制。
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稱其他職域社會保險與本保險養老給付性質相近給付,在勞工保險指老年給付或失能年金給付;在軍人保險指退伍給付。
…前項被保險人依本法第十八條第二項後段所定全失能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而退休(職)或資遣規定請領者,應附失能證明書。 依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請領保留年資養老給付者,或依本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併計曾參加勞工保險年資請領養老年金給付者,除依第一項規定檢證外,應併同下列證明文件: 一、參加勞工保險者,應附權責機關(構)出具投保年資、退保並請領老年給付核定證明。 二、參加軍人保險者,應附權責機關(構)出具…
…發放或支給機關透過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台查 知退休公務人員於退休後,再於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所 定機關(構)、行政法人、公法人、財團法人及轉投資事業,參加公教人 員保險或勞工保險,且每月投保俸(薪)額或金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時, 得先自該退休公務人員再任之日起,停止其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俟當事 人檢具其依第九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三項所定每月支領薪酬總額未超過法定 基本工資…
…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及需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職務者, 得由各機構報請本府核准予以提前,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第一項第二款所規定之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以公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所定之全殘或半殘及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所定之第六級殘廢為標準。 各機構董事長、總經理及相當職務人員年滿六十五歲者,得斟酌事業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准延長其任職,其期間董事長以五年,其餘人員以二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