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謄本資料。 二、受贈者之移植適應症與禁忌症之評估資料表。 三、捐贈肝臟者之心理、社會、醫學評估資料表。 四、捐贈肝臟者之書面同意及其最近親屬二人以上之書面證明。 五、捐贈肝臟者為滿十八歲之未成年人時,其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 六、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之證明文件。 七、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人申請稅籍登記時,除適用第七條規定者外,應檢送下列文件: 一、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二、公司組織者,其公司章程。 三、合夥組織者,其合夥契約之副本;合夥人為未成年人者,並應檢送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之證件,但已婚者免附。 四、有限合夥組織者,其有限合夥契約書及選任代表人之普通合夥人同意書;合夥人為未成年人者,並應檢送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之證件,但已婚者免附。 五…
領受撫卹金、撫慰金或殮葬補助費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子女及寡媳。但配偶及寡媳,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前項領受月撫卹金或月撫慰金之子女、孫子女,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或已成年而學校教育未中斷者,得繼續給卹至取…
遺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終止其月撫卹金或月撫慰金領受權: 一、領受人死亡。 二、領受人任公職。 三、配偶或寡媳再婚。 四、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之子女、孫子女,已成年且能謀生或不在學。 五、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之兄弟姊妹,已成年或能自謀生活。 六、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已無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無人扶養之情形。
依本辦法領受撫卹金、撫慰金或喪葬費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子女及寡媳。但配偶及寡媳,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前項領受月撫卹金或月撫慰金之子女、孫子女,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或已成年而學校教育未中斷者,得繼續給卹至取…
遺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終止其月撫卹金或月撫慰金領受權: 一、領受人死亡。 二、領受人任公職。 三、配偶或寡媳再婚。 四、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之子女、孫子女,已成年且能謀生或不在學。 五、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之兄弟姊妹,已成年或能自謀生活。 六、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已無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無人扶養之情形。
…得證明。 五、魚塭養殖漁民:魚貨交易資料及養殖漁業登記證明文件,或應提出超過基本工資之漁業勞動所得證明。 六、湖泊、河沼漁民:魚貨交易資料併同村、里長或漁民小組組長出具之證明。 年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加入區漁會為甲類會員者,應提出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領受人死亡、拋棄或因法定事由而喪失領受權者,由其子女代位領受之,不適用前條第三項規定。 公務人員生前預立遺囑,於前條第一項遺族中,指定慰問金領受人者,從其遺囑。但公務人員未成年子女之領受比率,不得低於其原得領取比率。
… 二、繼承人之有無不明,經依法選定或選任遺產管理人者,由遺產管理人領取。 三、現役軍人或退除役官兵死亡而無繼承人、繼承人有無不明或繼承人因故不能掌理遺產者,由遺產管理人領取。 四、所有權人為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代為領取。 五、所有權人行蹤不明未受死亡宣告者,由財產管理人領取。 六、經法院拍賣者,為徵收公告前領有執行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買受人。 七、經法院形…
… 三、性別教育:指增進家人有關性別生理、情感、認知與社會知能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四、婚姻教育:指增進婚前與婚後關係經營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五、失親教育:指增進因故未能接受父母一方或雙方教養之未成年子女,對家人關係維繫與家庭生活管理知能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六、倫理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相互尊重與關懷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七、資源管理教育:指增進個人、家庭、社會之資源運用與管理之教育活動及服務…
年滿十五歲,並加入活動團體為會員者,始得搭乘其所屬活動團體之教練操作之超輕型載具活動,且不得實際操作超輕型載具。 實施前項飛航活動前,活動團體與教練應提供有關不適合同乘飛航各種情形、該次飛航相關之安全限制及保險理賠範圍等事項之書面文件,經教練說明後並確認同乘會員簽署;同乘會員未成年時,其法定代理人亦應一併簽署。
…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送原服務機關(構)彙送銓敘部審定後,通知支給或發放機關發放。 二、遺族拋棄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領受權者,應出具拋棄同意書,送原服務機關(構)彙送銓敘部辦理。 三、遺族為未成年子女或受監護宣告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行政程序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代為請領並應出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身分之證明文件。
…等級者,應檢同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 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應檢同法院監護宣告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影本;其監護人非本國籍時,應檢同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亡故退職人員之遺族為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者,得依前二項規定辦理並給與終身遺屬年金。
支領或兼領月退職酬勞金之政務人員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六項規定,於生前預立遺囑指定之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領受人有二人以上者,依遺囑指定之比率領受。 前項退職人員之遺族有未成年子女者,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不得指定低於其原得領取之比率。 退職人員依第一項規定預立之遺囑,未指定領受比率或指定未成年子女之領受比率未達原得領取比率者,依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比率領受。
…其子女代位領受之事由,以政務人員死亡時之法律事實認定之。 第二類政務人員依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五項規定,生前預立遺囑指定之離職儲金領受人有二人以上者,依遺囑指定之比率領受。 前項退職人員之遺族有未成年子女者,依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五項規定,不得指定低於其原得領取之比率。 退職人員依第二項規定預立之遺囑,未指定領受比率或指定未成年子女之領受比率未達原得領取比率者,依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比率…
…其研發成果管理或運用案件之審核或決議。 研發成果之創作人應依執行單位規定主動揭露與擬授權或讓與研發成果之營利事業間,有無下列利益關係,約定於兼職或技術作價投資後取得者亦同: 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近一年內自該營利事業獲得合計超過新臺幣十五萬元之報酬、捐贈、禮品或等值之其他財產上利益,或持有該營利事業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權。 二、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或兄弟姊妹擔任該營利…
第三條第四款規定之子女教育費用,以學費及雜費為限,依下列規定補助之: 一、就讀於國內學校之未成年子女,核實補助;其成年時仍在學校就讀者,於取得學位或學業中輟前,亦同。 二、就讀於國外學校之子女,比照前款規定補助之。但其額度,以國內相當層級類似性質科系平均額度為限。
…監察人或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 因合併致違反前二項規定者,應自合併之日起一年內,調整至符合規定。 第一項及第二項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其股份之計算,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負責人、部門主管、分支機構經理人、對客戶或不特定人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之人、投資經理人或知悉相關證券投資資訊之從業人員,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從事股票及具股權性質之衍生性商品交易,應向所屬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報交易情形。 前項應申報之資料範圍及投資標的,由同業公會擬訂,報本會核定;修正時,亦同。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專責部門主管與投資經理人,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被本人利用名義交易者,除本會另有規定外,於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決定運用委託投資資產從事某種公司股票及具股權性質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時起,至委託投資資產不再持有該公司股票及具股權性質之衍生性金融商品時止,不得從事該公司股票及具股權性質之衍生性商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