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承租社會住宅者,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 一、成年國民或未成年國民具本法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或第十二款規定情形。 二、於受理申請社會住宅之直轄市、縣(市)設有戶籍,或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 三、家庭成員於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範圍內之…
…(一)低收入戶: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二)中低收入戶: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三)特殊境遇家庭:當年度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公文影本。 (四)申請人育有未成年子女:子女與申請人不同戶籍者,須檢附該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 (五)申請人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社政主管機關出具之證明。 (六)受家…
…無下列情事之一: 一、為該電業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二、為該電業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電業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依我國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三、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該電業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四、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五、直接持有該電業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
…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 (五)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 (六)非依自治條例規定,媒合或從事性交易。 (七)意圖鬥毆而聚眾。 三、未對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盡法定扶養義務,經法院判決確定;或有事實足認無正當理由未盡該法定扶養義務。 四、有習慣性家庭暴力行為,經法院判決確定;或有事實足認有該行為,但其情可憫、係出於自我防衛或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不在…
…戶戶籍謄本,送原服務機關彙送審定機關審定後,通知支給或發放機關發給。 二、退休人員之遺族拋棄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領受權者,應出具拋棄同意書,送原服務機關彙送審定機關辦理。 三、退休人員之遺族為未成年子女或受監護宣告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行政程序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代為申請並應出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身分之證明文件。 四、退休人員無遺族者,由其原服務機關檢同死亡證明書,向審定機關申…
…之等級者,應檢同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 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應檢同法院監護宣告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影本;其監護人非本國籍時,應檢同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亡故退休人員遺族為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者,得依前二項規定辦理並給與終身遺屬年金。
退休人員依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於生前預立遺囑指定之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領受人有二人以上者,依遺囑指定之比率領受。 前項退休人員之遺族有未成年子女者,依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不得指定低於其原得領取之比率。 退休人員依第一項規定預立之遺囑,未指定領受比率或指定未成年子女之領受比率未達原得領取比率者,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定比率領受。
本法第五十八條及第五十九條所定未成年子女,限於經審定機關依本法審定給卹者。所定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給與標準,以國民年金法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為準。
亡故公務人員之未成年子女依本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改按一次退休金之標準發給一次撫卹金者,不再發放按本法第五十八條或第五十九條規定加發之撫卹金。
…亡故時之服務機關彙送審定機關審定;其屬申辦因公死亡撫卹者,應檢同足資證明其因公死亡事實經過之相關證明文件。 亡故公務人員之遺族依本法第五十六條第四項申請終身給卹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遺族屬未成年子女者,比照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檢同證明文件,送審定機關審定。 二、遺族屬成年子女者,除前款規定之證明文件外,應檢同本人於公務人員亡故前一年度年終所得申報資料,證明其平均每月所得…
…明文件,送原服務學校彙送主管機關審定後,通知支給或發放機關發給。 二、退休教職員之遺族拋棄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領受權者,應出具拋棄同意書,送原服務學校彙送主管機關辦理。 三、退休教職員之遺族為未成年子女或受監護宣告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行政程序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代為申請並應出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身分之證明文件。 四、退休教職員無遺族者,由其原服務學校檢同死亡證明書,向主管機關…
…級者,應檢同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 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應檢同法院監護宣告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影本;其監護人非本國籍時,應檢同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亡故退休教職員之遺族為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者,得依前二項規定辦理並給與終身遺屬年金。
退休教職員依本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於生前預立遺囑指定之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領受人有二人以上者,依遺囑指定之比率領受。 前項退休教職員之遺族有未成年子女者,依本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不得指定低於其原得領取之比率。 退休教職員依第一項規定預立之遺囑,未指定領受比率或指定未成年子女之領受比率未達原得領取比率者,依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定比率領受。
本條例第五十八條及第五十九條所定未成年子女,限於經主管機關依本條例審定給卹者;所定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給與標準,以國民年金法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為準。
亡故教職員之未成年子女依本條例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改按一次退休金之標準發給一次撫卹金者,不再發放按本條例第五十八條或第五十九條規定加發之撫卹金。
…時之服務學校彙轉主管機關審定;其屬申辦因公死亡撫卹者,應檢同足資證明其因公死亡事實經過之相關證明文件。 亡故教職員之遺族依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四項規定申請終身給卹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遺族屬未成年子女者,比照第五十三條第二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檢同證明文件送主管機關審認。 二、遺族屬成年子女者,除前款規定之證明文件外,應檢同本人於教職員亡故前一年度年終所得申報資料,證明其平均每月所得未超…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定期退撫給與:指依本條例發放之月退休金(包括月補償金)、遺屬年金、月撫卹金、未成年子女加發之撫卹金、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已經審定之月撫慰金及年撫卹金。 二、發放機關:依所發放之定期退撫給與屬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區分如下: (一)舊制發放機關:指辦理公立學校教…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定期退撫給與:指依本法發放之月退休金(含月補償金)、遺屬年金、月撫卹金、未成年子女加發之撫卹金、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前經審定之月撫慰金及年撫卹金。 二、發放機關:依所發放之定期退撫給與屬退撫新制前、後年資,區分如下: (一)舊制發放機關:指辦理公務人員退撫新制…
…、學校、法人、團體或高空彈跳活動業辦理高空彈跳活動,應遵行下列規定: 一、揭示依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許可辦理高空彈跳活動之文件及其字號,並確實依計畫書內容執行。 二、活動參與者,應為十五歲以上;其未成年者,應取得本人及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 三、在活動地點設置醫療站,配置取得合格證書之救護技術員(EMT)一人,並與活動所在地鄰近醫院訂定緊急醫療合作計畫;救護技術員,得由取得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之…
…t-ID)或數位憑證等方式,確認要保人身分,並引導要保人完成身分確認,始得完成投保作業。 四、保經代公司受理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以網路投保旅遊不便保險或旅行綜合保險時,除要保人為其未滿七歲之未成年子女投保,應由要保人依前款代為意思表示外,應以下列方式辦理: (一)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以生物辨識、行動身分識別(Mobile ID)、金融行動身分識別(金融Fast-ID)或數位憑證等方式完成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