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支給每人加班費時數上限,辦公日不得超過四小時,放假日及例假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二十小時。但因業務需要,得報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准,支給專案加班費。 輪班輪休人員及本辦法施行前經行政院同意之人員,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但必要時得由行政院另定每月加班費報支數額上限。
各機關核給補休假,應依加班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補休假以小時為單位,不另支給加班費。 前項補休假,各機關人員應於加班後二年內補休完畢。
各機關加班費之支給,應有差勤紀錄或其他可資證明之紀錄。 各機關應就加班費之支給訂定管制規定,並應加強查核,不得浮濫,如有虛報情事,經查明屬實,應嚴予議處。
借調及支援人員之加班費,應由本職機關支給。但經協調後,得由借調機關或被支援機關支給。
約僱人員加班費之支給及補休假,比照本辦法規定辦理。
…之合計數。 2.純勞工身分者,指退休、資遣或離職當月所支本薪(工資)加職務薪(專業加給)合計數或月支報酬。 3.聘用人員,指最後在職時月支報酬。 4.慰助金均不含其他加給、津貼、費用、獎金及加班費。 (五)本款加發給與由臺鐵公司支給。
…七十二小時。 二、涉嫌犯罪情節重大。 三、違反安置服務處所生活公約。 四、妨害善良風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在案。 五、未取得工作許可而非法工作,或從事許可範圍外之工作。 六、每月薪資及加班費等實際收入為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每月基本工資二倍以上。 七、曾經司法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單位)合法通知到場詢(訊)問,無正當理由超過三次未到場。 八、疑似被害人經司法警察機關(單位)鑑別為非被…
… (二)聘任期間之年資,比照學校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採計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主任甄選之資績評分。 (三)以全部時間擔任者,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行政職務之規定,支給休假、休假補助及未休假加班費。 二、教師擔任輔導員或專業工作人員: (一)聘任期間之年資,比照學校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採計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主任甄選之資績評分。 (二)以全部時間擔任者,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