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管理及運用本專戶,主管機關應組成海洋野生動物保育捐助專戶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審議下列事項: 一、本專戶之年度運用計畫及計畫執行報告。 二、本專戶之管理及動支事項。 三、本專戶之預算、決算及會計報告。 四、其他經主任委員提請審議之事項。
管委會置委員七人至十一人,由本會就下列人員聘任之,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委員互選之: 一、行政機關代表三人。 二、專家學者三人至五人。 三、熱心海洋保育事務人士一人至三人。 管委會委員聘期二年,期滿得續聘。但行政機關代表,應隨其本職進退。委員因故出缺時,得補聘之。補聘委員之任期至原委員任期屆滿之日止。 管委會委員均為無給職。 第一項委員之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管委會每年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並得邀請有關機關派員列席。 前項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並為主席,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由主任委員指派委員一人為主席。 會議之決議,應經過半數委員出席及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公寓申請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補助,由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議決通過後提出申請。無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者,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推派一人代表申請。 公寓申請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補助,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 一、屋齡三十年以上,…
公寓申請第十條第一項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補助,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補助計畫書,含摘要表、補助項目、條件檢核表。 二、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一)以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申請者:檢附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文件或管理負責人名冊(含姓名、聯絡地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以申請補助範圍內全體共同代表人提案者:檢附代表人名冊(含姓名、聯絡地址及身分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