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所稱職場霸凌,指勞工於勞動場所執行職務,因其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或其他不當之言詞或行為,致其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
雇主於知悉勞工遭受職場霸凌時,應採取下列立即有效之適當措施: 一、雇主因接獲被霸凌勞工申訴而知悉時: (一)採行避免申訴人受職場霸凌情形再度發生之措施。 (二)視申訴人需求及事件情節,提供相關諮詢或必要之協助及保護措…
勞工遭受職場霸凌,應向雇主提起申訴。但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時,得逕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勞工依前項但書規定,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之期限,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自職場霸凌行為終了…
最高負責人經認定有職場霸凌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致發生第三十七條第二項之災害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講習;拒不接受講習者,按次…
…經有關機關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查證屬實。但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應予一次記二大過處分。 八、對他人為性騷擾或跟蹤騷擾,使其遭受身心不法侵害,情節重大,致受害人重大身心創傷或死亡。 九、對他人為職場霸凌,使其遭受身心不法侵害,情節重大,致受害人重大身心創傷或死亡。 十、脅迫、公然侮辱或誣告長官,情節重大。 十一、挑撥離間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 十二、違反有關法令規定,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應予保障。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執行職務,應提供安全及衛生之防護措施,並使公務人員免於遭受職場霸凌等行為。有關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前項所稱職場霸凌,指本機關人員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持續以威脅、冒犯、歧視、侮辱、孤立言行或其他方式,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
各機關違反前條第一項所定辦法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應負責人員,應按情節輕重,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予以懲戒或懲處: 一、對提出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事項之建議者,或對提出職場霸凌申訴者,予以不利對待或不合理處置。 二、知悉職場霸凌之情形,未採取具體有效措施。 三、未提供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 前項第一款情形,處應負責人員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延聘學者專家五人至七人,組成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審認之。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有關因果關係之審認與裁處原則、審議程序及組成等事項,由保訓會定之。 保訓會知悉各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或防免職場霸凌行為有不當或違法時,得主動實施檢查,或通知其上級機關實施檢查。其有不合規定者,應告知違反法令條款,並通知屆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違失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處理。 職場霸凌申訴受理機關應將前條第六項…
…。 前項第五款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不服保訓會所為之行政處分者,有關其權益之救濟,依訴願法之規定行之。 法定機關(構)非屬第三條及第一項所定人員,而有依法令從事於公務者,其提起職場霸凌之申訴,準用第十九條至第十九條之二及依第十九條第一項所定辦法等相關規定。但不含醫療機構及公立學校。
…全及衛生防護訓練及宣導。 六、督導本機關人員遭受騷擾、恐嚇及威脅等情事之處理。 七、督導本機關人員遭受生命、身心健康危害等情事之處理。 八、督導不法侵害事故發生原因之調查及檢討改進。 九、職場霸凌申訴之處理。 十、督導抽查所屬機關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事項。 十一、督導其他涉及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之防護。 各機關已成立公務人員協會者,防護委員會成員應有一人為該協會之代表;其代表之指定應經該…
本辦法所稱職場霸凌,指本機關人員於職務上假借權勢或機會,逾越職務上正當合理範圍,持續以歧視、侮辱言行或其他方式,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致公務人員身心遭受不法侵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
公務人員遭受職場霸凌,得向服務機關防護委員會提出職場霸凌之申訴;服務機關依第五條第四項免設防護委員會者,公務人員得逕向上級機關提出職場霸凌之申訴。 各機關人員遭受職場霸凌,行為人為機關首長,應向上級機關提出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之申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接獲申訴之機關應不予受理: 一、非屬本辦法所稱職場霸凌事項。 二、無具體之內容。 三、申訴人未具真實姓名或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 四、同一事件已不受理或已作成終局實…
各機關防護委員會受理申訴之日起,應於一個月內組成調查小組調查處理。 前項調查小組成員至少三人,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外部成員不得少於二分之一;被申訴人為無上級機關之機關首長,前項調查小組成員中,外部成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二。 參與職場霸凌申訴案件之調查、處理人員之迴避,應依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辦理。
各機關於知悉職場霸凌之情形,或至遲自申訴人提起申訴時起,應採取下列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一、各機關因接獲被霸凌公務人員申訴而知悉時: (一)採行避免申訴人受職場霸凌情形再度發生之措施。 (二)視申訴人需求…
…申訴人、被申訴人及相關人員應配合調查小組之調查,並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或陳述意見。 三、就涉及調查之特殊專業、鑑定及其他相關事項,得諮詢其他機關(構)、法人、團體或專業人員。 調查人員及參與處理職場霸凌事件之人員就申訴人、被申訴人、協助調查之人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應予保密。
防護委員會應依調查結果,至遲於調查報告完成日起一個月內,為職場霸凌申訴成立與否之決定,並將決定結果交由機關以書面載明理由通知申訴人及被申訴人。 調查報告及申訴成立與否之決定,應於決定作成日起七日內送上級機關備查。 職場霸凌行為人為機關首長時,其調查報告、相關事證及申訴成立與否之決定,應於決定作成日起七日內送保訓會。
各機關為防治職場霸凌,應於不牴觸本辦法之範圍內,訂定職場霸凌之調查處理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定,並公開揭示之。
各機關不得因公務人員提出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事項之建議或職場霸凌申訴,而予不利對待或不合理處置。 公務人員違反前項規定者,應按情節輕重,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予以懲戒或懲處,或依其他法律規定處理。
…、抽查、限期改善。 三、組成各機關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執行事故因果關係審認。 四、各機關違反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衛生防護相關規定之裁罰。 五、各機關首長及一級單位主管涉及職場霸凌之調查結果列管及裁罰。 六、公務人員執行職務災害預防、各機關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之宣導及輔導。 七、各機關執行公務人員安全衛生防護相關措施年度報告之統計分析。 八、其他有關掌理業務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