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二、奧運第二名:新臺幣三萬八千元。 三、奧運第三名:新臺幣二萬四千元。 前項但書各款金額,於獲獎核定後,自該賽事獲獎當日起按月發給;未滿一個月者,按日數比率計算之。 第一項但書受獎人未成年者,應領取月獎助學金。 受獎人選擇依第一項但書規定領取月獎助學金後,變更領取方式者,應扣除前已領取金額後,以餘額一次領取。 受獎人領取月獎助學金,於領取總額未達一次領取獎助學金金額前死亡者,餘…
申請指導員之檢定者,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年滿十八歲;其未成年者,並徵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二、學歷、經歷: (一)初級指導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二)中級指導員:經初級指導員檢定合格及一年以上指導經驗,或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科、系、所畢業。 (三)高級指導員:經中級指導員檢定合格及三年以上指導經驗。
…者。 二、戶籍:參加競賽性活動者,應於其代表參賽單位之行政區域內設籍,連續滿三年以上;設籍期間之計算,以本賽會註冊截止日為準。 三、年齡:依身心障礙國際賽會規則(以下簡稱規則)之年齡規定;選手未成年者,應徵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但未成年人已結婚者,不在此限。 四、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應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同意。 五、身體狀況:擬參加競賽性活動者,應經綜合醫院以上之醫院檢查,取得健康檢查…
…選手,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原住民族,其原住民族之身分,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認定之。 二、年齡:依傳統民俗運動競賽規則及各競賽種類之國際競賽規則(以下簡稱規則)之年齡規定;選手未成年者,應徵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但未成年人已結婚者,不在此限。 三、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應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同意。 原民運之選手,其參賽資格(包括前項規定、參賽成績基準、人數及隊數之限制),…
領受月撫慰金之遺族如為父母或配偶,給與終身。但配偶以未再婚者為限;如為未成年子女,以給與至成年為止。
研發成果創作人應依執行研究發展之單位規定,主動揭露與擬授權或讓與研發成果之營利事業間,有無下列利益關係;約定於授權或讓與研發成果後取得者亦同: 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前一年內自該營利事業獲得合計超過新臺幣十五萬元之財產上利益,或持有該營利事業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權。 二、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或兄弟姊妹擔任該營利事業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職務。
簽辦、審議或核決研發成果管理或運用案件之人員,與被授權或讓與研發成果之營利事業間有下列利益關係者,應自行迴避: 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前一年內自該營利事業獲得合計超過新臺幣十五萬元之財產上利益,或持有該營利事業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權。 二、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或兄弟姊妹擔任該營利事業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職務。
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登記為仲裁人: 一、犯貪污、瀆職之罪,經判型確定者。 二、犯前款以外之罪,受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型之判決確定者。但受緩刑宣 告或因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三、經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四、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五、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未成年人。 七、其他具體之重大事由,足認其不適宜擔任仲裁人者。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項所稱有辨別事理能力,係指有普通常識而非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而言;所稱同居人,係指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處者而言;所稱受僱人係指被僱服日常勞務有繼續性質者而言。 前項所指有辨別事理能力,以郵務機構送達人於送達時,就通常情形所得辨認者為限。 送達之訴訟文書由同居人或受僱人或接收郵件人員代收時,應於送達證書上註明姓名及其與應受送達人之關係。
…規定: 一、現金、存款、有價證券、債權、債務及對各種事業之投資,每類之總額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二、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每項(件)價額為新臺幣二十萬元。 公職人員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依本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應一併申報之財產,其一定金額,應各別依前項規定分開計算。 外幣(匯)須折合新臺幣時,以申報日之收盤匯率計算;有價證券之價額,以其票面價額計算,無票面價額者,以申報日之收…
受理申報機關(構)於本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定期限內,依第五條規定完成形式審核後,應按申報人所申報之資料,彙整每人一冊,編號保存。 受理申報機關(構)就前項資料,應影(列)印加蓋與原本相符之章戳,列冊供人查閱。 受理申報機關(構)於申請人申請查閱時,應遮蓋申報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中華民國居留證號)、通訊及戶籍地址、聯絡電話、門牌號碼或汽車牌照等資料。
領受撫卹金及喪葬費之遺族,以在本總廠登記有案或經確實證明者為限,其領受之順序如下: 一、父母、配偶、子女。但配偶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前項遺族同一順序有數人時,其撫卹金應平均領受;如有死亡或拋棄或因法定事由喪失領受權時,由其餘遺族領受之。 第一項…
…撫卹金及喪葬費之遺族,以在財政部所屬鹽務機構登記有案或經確實 證明者為限,其領受之順序如左: 一、父母、配偶、子女及寡媳。但配偶及寡媳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前項遺族同一順序有數人時,其撫卹金應平均領受;如有死亡或拋棄或因 法定事由喪失領受權時,由其餘遺族領受之。 第…
消費者對於消費爭議事件,經依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申訴未獲妥適處理者,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消費者為未成年人者,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調解行為。 消費者得委任代理人代理調解行為;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調解行為時,向調解委員會提出委任書。
申請調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調解委員會應定相當期間命其補正: 一、申請調解書未依前條規定記載。 二、無具體相對人或內容。 三、未成年人申請調解,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 四、由代理人申請調解,未附具委任書。 五、其他經調解委員會認為應予補正。
領受撫卹金之遺族,按下列之順序。但死亡者生前預立遺囑指定領受撫卹金者,從其遺囑: 一、父母、配偶、子女。但配偶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因身心障礙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前項領受月撫卹金之子女、孫子女,以未成年,或已成年因身心障礙而不能謀生者,或已成年但學校教育未中斷,得繼…
遺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終止其每月撫卹金領受權: 一、死亡、再婚、出繼或任有公職。 二、未成年之子女、孫子女或弟妹已成年,或仍在學之子女、孫子女不在學。 三、因身心障礙而不能謀生之已成年子女、孫子女能自謀生活或已結婚。 前項應終止每月撫卹金領受權之遺族,如有延不申報,致有冒領或溢領每月撫卹金情事時,由保證人負責追償。
…。 三、國民身分證或相當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繳驗後發還。 四、最近二年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二張。 五、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檢查合格,未逾二年有效期間之船員體格檢查證明書。 六、未成年者,法定代理人許可證明書。 船員服務手冊有效期間十年,時限屆滿前,應依前項規定申請換發。船員在船服務未返國內港口者,應於其返回國內港口後七日內申請換發。
…外終止而不能即行返回臺灣地區時,雇用人應事先以書面開具理由,檢附證明文件,申請航政機關備查。 第一項船員僱傭契約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船員姓名、年齡、出生日期、地址、出生地、身分證或護照號碼。未成年船員須經法定代理人許可簽約者,其法定代理人姓名、年齡、身分證或護照號碼、地址。 二、船員受僱職務。 三、雇用人及船舶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其由代理人簽約,代理人為法人者,其名稱、地址、統一編號…
…通緝中者 。 二、曾犯公共危險罪判處徒刑執行完畢未逾五年者。 三、經註銷操作證未滿三年者。 四、未滿十八歲或已逾六十五歲者。 五、有不適飛行活動疾病者。 十八歲以上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由請操作證應經法定代理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