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之服務費用,得於契約規定於訂約後預付一部分,其餘按月或分期支付。但各次付款金額及條件應予訂明。 前項預付一部分者,以不逾契約價金總額或契約價金上限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廠商之服務費用,得於契約規定於訂約後預付一部分,其餘按月或分期支付。但各次付款金額及條件應予訂明。 前項預付一部分者,以不逾契約總額或預估給付總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廠商之服務費用,得於契約規定於訂約後預付一部分,其餘按月或分期支付。但各次付款金額及條件應予訂明。 前項預付一部分者,以不逾契約價金總額或契約價金上限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第一項服務費用按月或分期支付,且保留部分價金於完成全部服務項目後支付者,其保留額度以不逾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二十為原則。
廠商之服務費用,得於契約規定於訂約後預付一部分,其餘按月或分期支付。但各次付款金額及條件應予訂明。 前項預付一部分者,以不逾契約價金總額或契約價金上限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保證金之種類如下: 一、履約保證金。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之用。 二、預付款還款保證。保證廠商返還預先支領而尚未扣抵之預付款之用。 三、保固保證金。保證廠商履行保固責任之用。 四、差額保證金。保證廠商標價偏低不會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或其他特殊情形之用。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機關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得支領預付款及其金額,並訂明廠商支領預付款前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 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廠商就支領預付款後之使用情形提出說明。
預付款還款保證,得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進度或契約金額之比率遞減,或於驗收合格後一次發還,由機關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訂明。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履約或契約經終止或解除者,機關得就預付款還款保證尚未遞減之部分加計利息隨時要求返還或折抵機關尚待支付廠商之價金。 前項利息之計算方式及機關得要求返還之條件,應於招標文件中訂明,並記載於預付款還款保證內。
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繳納預付款還款保證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較契約規定之最後施工、供應或安裝期限長九十日。 廠商未能依契約規定期限履約或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於前項有效期內完成驗收者,預付款還款保證之有效期應按遲延期間延長之。
廠商之服務費用,得於契約規定於訂約後預付一部分,其餘按月或分期支 付。但各次付款金額及條件應予訂明。 前項預付一部分者,以不逾契約價金總額或契約價金上限之百分之三十為 原則。
… 議改進與建議事項。 六、原始憑證審核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之整理、保管及報請銷毀事項 。 七、記帳憑證之編製、會計帳簿之登記、結算與會計報告之編送及公告事 項。 八、預付款、應付款、保管款、代收款等帳務之清理事項。 九、年度決算報告之編送及報告事項。 十、會計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 十一、政府採購法之招標、比價、議價、驗收等案件監辦事項。 十二、現金、票據、有…
申請地上權或農育權設定登記時,登記機關應於登記簿記明設定之目的及範圍;並依約定記明下列事項: 一、存續期間。 二、地租及其預付情形。 三、權利價值。 四、使用方法。 五、讓與或設定抵押權之限制。 前項登記,除第五款外,於不動產役權設定登記時準用之。
優良營造業承攬公共工程時,得依下列方式獎勵: 一、參加工程投標或承攬工程時,其押標金、各項工程保證金及工程保留 款最高給予百分之五十減免比率。 二、主辦工程機關訂有承攬總額限制時,提高其投標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下 。 三、申領工程預付款增加百分之十。
… 九、各項經費報銷之呈送,除有特殊事項必須備文呈報者外,可不須備文 ,一律使用會計報告及憑證遞送單。 十、凡某項經費支出須分由兩個月份以上列報者,而支出憑證無法分割時 (如預付房租等) 得將原始單據粘存第一個月份報銷內,並在單據粘 存簿內註明本月份列報金額及待報金額,至以後月份內再列報該項支 出中之未報數時,應填製經費支出單據分割單一份,粘貼於單據粘存…
被徵用物之賠償金,得分期或按月發給之,但遇左列情形之一時,應預付 全部或一部賠償金: 一、物資被徵用後,因環境變遷致應徵人生活陷於困苦者。 二、徵用非現存物時,應徵人缺乏必要之資金者。 前項賠償由地方行政機關先行墊付,再由徵用機關歸墊。
…三)憑單編號,預算科目名稱及代號,包含檢查號碼,會計年度是否正 確,有無漏列。 (四)支出用途有無漏列,如係撥還零用金或領用額定零用金有無超出規 定限額。 (五)支出預付、暫付款項,有無註明用途。 (六)金額數字,單位有無遺漏,大小寫數字是否相符,有無塗改,大寫 結尾無漏寫「整」或「正」字。 (七)受款人姓名、名稱、地址,有無塗改。 (八)領取支…
…依規定取得稽徵機關或事業主管機關勘查監毀之證明文件;其屬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商品、原料、物料等因過期、變質、破損無法久存等因素而報廢者,應查明是否以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替代上開勘查監毀證明文件。 七、預付款項: (一)查明預付款項中,是否有應轉作費用或其他適當科目者。 (二)查明預付款項之支付是否適當。 八、其他流動資產: (一)有暫付款項者,應查明其支付是否適當;是否應轉列其他適當科目。 …
… 四、給付租金其未依法扣繳所得稅款者,應通知限期補繳及補報扣繳憑單並依法處罰,其給付金額仍應核實認定。承租人有代出租人支付費用抵付租金情事者,應填報免扣繳憑單,由出租人合併其當年度所得申報。 五、預付租金其有效期間未經過部分,應列為遞延費用。 六、執行業務者以本人所有之房屋供其本人為執行業務使用者,不得列支租金支出。但二人以上聯合執業之聯合事務所,租用其中一執行業務者之自有房屋者,不在此限。 …
…抵付租金情事者,應由出租人合併其當年度所得申報。 五、前款租金,如經稽徵機關查明出租人已將是項租賃所得,合併其取得年度之所得申報繳稅者,得免再責令扣繳義務人補繳應扣繳稅款,惟仍應依法處罰。 六、預付租金,應以其有效期間未經過部分,列為遞延費用。 七、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類第四款及第五款計算或調整租金者,其計算或調整部分,借(租)用人不得列報租金支出。 八、出租財產所收取之押金,按月…
保險費: 一、保險之標的,非屬於本事業所有,所支付之保險費,不予認定。但經契約訂定應由本事業負擔者,應核實認定。 二、保險費如有折扣,應以實付之數額認定。 三、跨越年度之保險費部分,應轉列預付費用科目。 四、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其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應予核實認定,並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 五、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之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健康保險、團體傷害保險及團體年金保險,其由營…
棧儲費: 一、進貨、進料到達前之棧儲費,為取得進貨、進料所需支付之費用,應併入進貨、進料之實際成本計算。 二、棧儲費跨越年度者,其屬於以後年度部分,作「預付費用」處理。 三、棧儲貨料之損失,依據契約應由倉庫負責人賠償者,本事業不得列為損失,但經訴訟未能取得賠償者,不在此限。 四、棧儲費之原始憑證,為書有抬頭之統一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