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健身房會籍、個人教練課程、補習班等繼續性/預付型服務契約,並請求退還未使用部分費用的書面通知
敬啟者: 本人 【你的姓名】 於民國 【簽約日期】 與台端簽訂「【服務類型】」契約,契約總金額為新台幣 【契約總金額(新台幣)】 元。 〔此段將由 AI 依您填寫的資料自動生成(即將開放)〕 〔此段將由 AI 依您填寫的資料自動生成(即將開放)〕 〔此段將由 AI 依您填寫的資料自動生成(即將開放)〕 爰此,本人依消費者保護法、民法及本契約所屬業別現行「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終止本繼續性/預付型服務契約,並請台端於本函送達後 7 日內,按實際未使用服務之比例及依法得扣除之項目,退還未使用部分費用 。台端不得以「恕不退費」等定型化條款,排除本人依法或依公告應記載事項得終止契約並請求退費之權利。 逾期未處理,本人將向消費者保護官申訴、申請消費爭議調解,或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特此通知。 寄件人:【你的姓名】 聯絡地址:【你的聯絡地址】 中華民國 115 年 8 月 4 日
標 【】 者為待填欄位;〔此段將由 AI 依您填寫的資料自動生成(即將開放)〕 段落將於 AI 生成階段自動補上。填寫內容會自動暫存於本機,可隨時複製、下載(.txt / Word .doc)或用「列印 / 另存 PDF」輸出目前草稿。
先用免費試算工具估出金額,再填入本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