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714 筆裁判書提及「解除契約」
…撤銷上述土地所有權之移轉登記,買賣標的物已給付不能,爰以起訴狀為 解除契約意思表示,依出賣人對於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契約無效,解除契約之 回復原狀請求權、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
…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 修補之,承攬人不於所定期限內修補者,定作人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條第一項、第四百九十四條分別定有明文。是承攬人若認工作 有瑕疵,僅得於定期催告修補被拒後,行使解…
…乙封,以無法繼續興建為由片面解除本件買賣契約,核 其所為雖不生合法解除契約之效力,然由其等所自承之無法繼續興建事由觀之 ,已構成房屋預定買賣合約書第十六條第一項及土地預定買賣合約書第九條第 一項之違…
…求返還價金之權利,故被告與黃祝先前之買賣契約縱然屬實,然既已合法 解除契約,即應回復原狀,被告於系爭土地上之未辦理保存登記之物,已屬無 權占有,應予拆除殆無疑義,黃祝怠於行使權利,致原告受有損害,則原告代 …
…於原告等前開函文內容,仍僅一味函 請原告等繳款及辦理對保手續,甚至解除契約沒收全部已繳價款。原告等不得 已,遂於八十九年四月廿七日以台北古亭郵局第九九一號存證信函解除系爭契 約,並請求被告等返還已繳…
…,致工作發生 瑕疵,則亦發生不完全給付之問題,此時定作人除得請求修補或解除契約或請求 減少報酬外,依同法第四百九十五條、第二百二十六、二百二十七條規定並得請 求損害賠償。被上訴人全董公司既未能就系爭工程有未按合…
…訴人要繳交價 金,被上訴人亦要求要把通知書寄到上開○○路住址,惟於 解除契約時,即找不到人被上訴人,甚至寄到台中市○○路 ○段○○○○號地址,也被退回。 ㈡系爭契約書第二十二條約定,包括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在內 …
…者,依民法三五四條但書之規定 ,不得視為瑕疵。再退一步言,縱有瑕疵,但解除契約顯失公平,原告仍不得解 除契約。本件買賣標的物已分別於八十六年五月十日及同月十一日點交予原告, 故縱令原告曾有解除權,依民法第三六五…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 出賣人依前五條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 金。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及第三百五十九條分別定有明文。本件被告等 所建造之房屋,既有如上所述之重大瑕疵…
…理。被告旋即台北信維郵局存證信函 第五二七號,通知原告付清貸款,否則就解除契約,並表示沒收原告已繳付之價 金為違約金,概不退還,復於八十八年七月間向淡水地政事務所撤銷本件買賣土 地移轉之登記及向台北縣稅捐稽徵處…
…消保法)、民法第九十二條及不完全給付之規 定,主張契約無效、撤銷契約及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已付價金及其法定遲延利 息等語。 ㈢對被告公司抗辯之陳述: ①被告公司於簽訂買賣契約時,確有提供樑柱標示之平面圖,當時…
…付者,他方當事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其履行,如 於期限內不履行時,得解除契約;債權人於有第二百二十六條之情形時,得解 除其契約;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 ;前項情形,…
…,原告於八 十六年十月九日以台南東城十八支局第二六七號存證信函解除契約,兩造之 買賣契約既已解除被告自應將已收價金返還原告。 (二)被告以合約 三、證據:提出__。 乙、被告方面: …
…險移轉前,被告縱已發 覺有瑕疵,尚不得依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解除契約。又系爭建物及基地 尚未交付,何來被告所言不完全給付之情,是被告主張依不完全給付規定解 除契約,亦顯無理由。 …
…,原告迫不得 已,於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鈞院開庭時,當場向被告表示解除契約。為此, 爰依民法第二百五十五條解除契約、第二百五十九條第一款解除契約後雙方互 負返還義務、第七百六十七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
…品相差太大。是 被上訴人所交付之產品有重大瑕疵,上訴人自得依法解除契約,拒絕給付價 金。原審猶以:色值差縱達於前開肉眼可分辨之程度,但在二種顏色非並列 比較時,既難以分辨其不同,則本件契…
…賣程序並已過 戶完畢,任何人均無法預料其雙方又因某種因素而解除契約返還房屋,且 被告與建設公司發生糾紛亦未通知原告,或協議由建設公司承擔其債務, 倘任令原告負此重責大任,顯失…
…買賣契約迄今已二年二個月,仍無法辦理過戶手續,依約原 告可不經催告解除契約。又原告僅係將上開房屋供被告裝潢使用,其竟自行營 業,並以每月八萬元將之出租予訴外人韓雲祥一個半月牟利,損害原告之權益 至鉅…
…的之明顯瑕疪存在 ,原告絕不會購買此等停車位,故原告依法向被告主張解除契約並依民法第二 百五十九條規定請求被告給付購買停車位之價金八十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 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
…定為「貫穿」,並經驗收主持人該署前組長劉節當場宣布「驗 收不合格」,依合約規定解除契約,沒入保證金。系爭防彈板則由驗收人員及承包商 簽名密封後交被付懲戒人保管。因防彈板係契約紛爭之重要證物,股長李國豐指示被 付懲戒人妥慎保管不可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