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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聲字第一0四0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具 保 人 乙○○ 被 告 甲○○ 右被告因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沒入保證金(八十八年執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 本案經檢察官呂文忠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九 月 二 十 六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所示之刑,及諭知易刑之折 算標準,上訴人具體求處被告有期徒刑八月固非無據,然本院斟酌被告迭次經查 獲扣案油品之數量非鉅、被告經營之規模不大等情,認以上開刑度為適當,上訴 人求刑尚嫌過重。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或經
。 本案經檢察官施慶堂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
。 本案經檢察官呂文忠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
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聲字第一○一一號 移 送機 關 臺灣省甲○○○○板橋分局 右列移送機關因聲請宣告沒入案件(九十年八月十六日公板局業字第二九三七號), 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聲
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聲字第一О一四號 移送機關 臺灣省甲○○○○板橋分局 右列移送機關因聲請宣告沒入案件(九十年八月十五日公板局業字第二九三八號), 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聲請駁
所示之刑,並依法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又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 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及臺灣高等法院 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被告經此教訓,當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綜 核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 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一項 前段、第六十二條前段、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 、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所示之刑。末查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台灣高等 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其因一時大意,致犯刑章,歷此事件,信無 再犯之虞,本院認為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並諭知緩刑三年,以促其 注意改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九 月 二十六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年度交附民字第二四四號 原 告 甲○○○ 被 告 乙○○ 右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 (本院九十年度交易字第五四四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 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