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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930號 債 權 人 固德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鈺喬 債 務 人 陳昱維即陳建疆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931號 債 權 人 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統雄 債 務 人 蔡碧麗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向債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932號 債 權 人 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統雄 債 務 人 李文彬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務人應向債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934號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明修 代 理 人 劉遊燕 債 務 人 李簣紋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935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李元璽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936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蘇澤銘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937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田孝祖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
灣嘉義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939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洪峪遴 上列當事人間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用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
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更字第23號 聲 請 人 蔡宛瑾 代 理 人 曾錦源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裕融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局、交通部公路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葉南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繼字第159號 聲 請 人 蔡玉尊 住嘉義縣○○鄉○○村00鄰○○000巷0 上列聲請人聲請陳報遺產清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為被繼承人陳柏柑(女、民國00年0月0日生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葉南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補字第58號 再審 原告 陳戊興 再審 被告 林豊森 林素霞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優先購買權存在(再審)事件,再審原告對 於民國11
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補字第61號 原 告 陳浩民 陳柏良 被 告 余政承 上列原告於民國113年1月30日請求調解(兼起訴)起訴,被告履行 契約
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補字第64號 原 告 李洪謀 被 告 阮氏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原告曾聲請對被告發支付命令 ,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
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嘉簡字第387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炬晶光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志剛 被 上訴人 即 原 告 江志宏 上列當事人間112年度嘉簡字第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