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489 筆裁判書提及「遺產稅」
…據提出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土地登記簿謄本、屏東縣警察局屏東 市戶政事務所函、遺產稅免稅證明書、自耕能力證明書為證,堪信為真實。上訴人雖 以前開情詞抗辯,惟按修正前之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拋棄繼承應於 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二…
… 兼右 再 審被 告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右當事人間因遺產稅事件,再審原告對本院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八十六年 度判字第二八七五號再審判決提起再審之訴,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再審之訴駁回。 …
… 癸○○ 再 審被 告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右當事人間因遺產稅事件,再審原告對本院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八十六年 度判字第二八七五號再審判決提起再審之訴,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再審之訴駁回。 …
…代收人 詹文凱 律師 再 審被 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右當事人間因遺產稅事件,再審原告對本院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八十六 年度判字第二八九八號判決,提起再審之訴,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再審之訴駁回。 …
…代收人 詹文凱 律師 再 審被 告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右當事人間因遺產稅事件,再審原告對本院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八十六 年度判字第二八九八號判決,提起再審之訴,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再審之訴駁回。 …
…確定。嗣原告於八十五年七月一日申請依「水源特定區土 地減免土地增值稅、贈與稅及遺產稅標準」(下稱減免標準)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 五十,並退還其餘半數,案經被告查核後,認與該減免標準規定及財政部六十七年六 月十六日台財稅第三三九二八號函…
…確定。嗣原告於八十五年七月一日申請依「水源特定區土 地減免土地增值稅、贈與稅及遺產稅標準」(下稱減免標準)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 五十,並退還其餘半數,案經被告查核後,認與該減免標準規定及財政部六十七年六 月十六日台財稅第三三九二八號函…
… 號五 被 告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右當事人間因遺產稅事件,原告不服行政院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台八六訴 字第四○七二五號再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
… 號五 被 告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右當事人間因遺產稅事件,原告不服行政院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台八六訴 字第四○七二五號再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
…約為請求,自不生遺囑 之效力。又該贈與契約違反雙方代理之規定,依法無效,況本件遺產稅未繳清前,不 得分割遺產等語,資為抗辯。 原審依審理之結果,以:被上訴人之創辦人陳德深於七十八年八月十四日死亡,上訴 人均為陳德深之繼承人,為上訴人…
…件,不服 第一審裁處其為納稅義務人,未於繼承開始後六個月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遺產稅 申報,處罰鍰新台幣七十五萬一千四百七十一元,並限於收受裁定後十日內繳納,逾 期不繳,強制執行之裁定,提起抗告,經原審法院裁定駁回,此項裁定,既不在上…
…以系爭不動產業經被上訴人聲明為其特有財產,而未併計為 被繼承人李福來之遺產課征遺產稅,有該局八十五年五月三十一日財高國稅審二字第 八五○二五○○七號函可參,益徵系爭不動產為被上訴人之特有財產。從而上訴人請 求被上訴人將系爭不動產更名登…
…十七年九月三日無訛。上訴人於六十七年六月七日向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申報潘金在之遺產稅時,於房屋部分申報「唭哩岸段四五三-七、四五二-十地號所 在(六五建北投字第二六二號建照),A3樓下及A3四樓」等語。既已申報系爭房 屋最高樓層之四樓…
…五棟房屋之所 有權移轉契約書、法院公證書、契稅繳款書、存摺影本等為證,負責本件遺產稅審查 之國稅局審查二科稅務員李宗儀亦到庭證稱:該筆買賣價金新台幣(下同)四百九十 五萬元全部入了張吳京燕在美國運通銀行的戶頭……只要他的買賣價金超過房…
…領取。詎徐國柱於八十一年四月 三十日死亡後,上訴人竟將徐國柱之應有部分用以抵繳遺產稅,致伊本應按上開補償 金比例分配之金額受有損失。又同市○○段二○九號土地亦經丙○○、葉澄潭各將其 應有部分六分之一移轉登記與葉進祿,並由葉進祿取得補償…
…地及地上門牌同市○○路○ ○○巷○○號二樓之房屋一樓。伊於八十三年十一月間辦理遺產稅事宜,始發現陳文 望生前於八十一年十一月九日設定本金最高限額新台幣(下同)三百六十萬元抵押權 於被上訴人。然系爭扺押權及借款債權。均係陳文望與被上訴人…
…六年度台聲字第二六七號 聲請人 乙○○○ 右聲請人因與甲○○等間請求給付遺產稅選任特別代理人事件,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六 年一月三十日本院裁定(八十六年度台聲字第五四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
…清償被上訴人甲○○之九百五十 萬元應包括被上訴人替陳和霖、謝秀玉所代墊應繳納之遺產稅。從而上訴人所稱該九 百五十萬元中有四百九十三萬元為伊溢付之款即無可採。又上訴人雖稱證人廖如儀交 付九百五十萬元後,曾問被上訴人是否於付款九百五十萬元…
…,足生損害於其他王鄭招之繼承人,及稅捐稽徵之正確性。但因張碧霞已 申報王鄭招之遺產稅,影響贈與稅遲未核定,王永、陳鄭宗共同以概括之犯意,偽造 王鄭招於七十七年四月十七日生前將名下五十五筆土地增與王永之「遺囑」,以偽造 王鄭招之印章蓋於…
…二年十月十四日詹鎮卿死亡時之存款餘額,為000000 0元,嗣後上訴人等於申報遺產稅時,亦將該筆存款據實申報(見第一審卷第一百五 十頁,第二審卷第三十八頁)。如果均可採信,上訴人等領取該筆存款,既用於辦理 詹鎮卿之喪葬費用,並據實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