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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如左: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肆萬伍仟參佰參拾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一日起至 清償之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點六八計算之利息,並自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二日起逾 期在六個月以內者依上
、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如左: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參拾壹萬伍仟壹佰肆拾元及自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六日起至清 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為假執行。 訴訟標的:票款請
、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如左: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參拾萬元及自如附表所示提示之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 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為假執行。 訴訟標的:票款請求權。 理由要領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 許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補字第六0四號 原 告 惠亞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建德 一、原告因請求給付票款,曾聲請對被告士百德科技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惟被告已 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B審判長法 官 王金龍 ~B 法 官
。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九 月 十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官 林育幟 右正本證明與原木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
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七號 原 告 保證責任臺南市第七信用合作社 法定代理人 劉錫堃 被 告 乙○○ 被 告 甲 ○ 一、原告因請求給付借款事件,曾聲請對被告發支付命令,惟被告均
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一一號 原 告 台灣土地銀行 法定代理人 林 彭 郎 訴訟代理人 吳 明 晃 一、原告因請求給付借款事件,曾聲請對被告甲○○發支付命令,惟被告已於法定期 間內對支付命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八○四號 原 告 甲○○ 一、原告因請求返還價金等事件,曾聲請對被告康和建設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 令,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訴訟標的:履行契約請求權。 理由要領: 一、原告主張被告依兩造所訂委託契約及增訂條款由被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訴訟標的及理由要領: 一、原告起訴主張: (一)被告為從事股票之融資融券信用交易,於民
第 一項所示之金額及利息、違約金,即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本件訴訟標的金額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二十規 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五、本件訴訟費用額,依後附計算書確定如主文所示金額。 中
第一項所示之金額及自支付命令送達之日 (即 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即無不合,應 予准許。 二、本件訴訟標的金額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二十規 定,依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肆萬壹仟壹佰捌拾壹元及其中新台幣壹拾貳萬陸仟零伍拾 貳元部分自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九點八九計算之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貳拾壹萬玖仟零柒拾元,及自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日起至清償 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肆萬肆仟元,及自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萬玖仟伍佰伍拾肆元,及其中新台幣玖萬陸仟参佰零柒元 部分自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九點八九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