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61 筆裁判書提及「地役權」
…貸契約有間,而與民法第 七百八十七條相鄰土地關係中之法定通行權,第八百五十一條地役權近似。備忘錄係 成立約定通行權,雖無法登記,僅有債權效力,但得為債權讓與標的,自亦得為繼承 之標的。被上訴人為張錦上之繼承人,自得基於繼承關係,對上訴…
…賃關係,上訴人不得主張全部收回。況系爭土地尚有 鄉公所舖設之既成道路,存有公用地役權,上訴人亦不得任意收回使用等語。資為抗 辯。 原審將第一審所為上訴人勝訴部分判決予以廢棄,駁回上訴人該部分之訴;將第一審 所為上訴人敗訴部分之判決予…
…系爭土地有鄰地通行權存在,尚有 疏略。次查原審未查明北新路一八四巷是否已有公用地役權存在,率認該巷係屬既成 巷道,上訴人可經由該巷與公路為適宜之聯絡,亦有可議。上訴論旨,指摘原判決不 當,聲明廢棄,非無理由。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有…
…為真實。依民法第七 百七十二條之立法理由:「按占有人取得所有權以外之財產權,如地役權、抵押權之 類,與和平繼續占有而取得之所有權無異,則其取得之時效或中斷,亦應與取得所有 權之時效或中斷相同,故準用前四條規定」觀之,民法第七百七十二條…
…人謝煥源所有,然如附圖a部分之土地, 已供公眾通行數十年久之既成巷道,具有公用地役權關係之現有巷道,被上訴人基於 行使行政權,為保護巷道,所為之舖設柏油路面,係供公眾通行之用,具有合法正當 權源,上訴人請求排除為無理由等語。資為抗辯。…
…不論該主張是否真實,其主張有袋 地通行權,亦屬無據,至上訴人是否因時效取得通行地役權,係屬另一問題。查八- 八號土地北鄰八-七號土地界線二公尺寬之B1部分土地,已合於上訴人出入之用, 為適宜之通路,第一審確認上訴人就B1通道有通行權,…
…原確定判決以系爭巷道於六十六年間供公 眾通行迄今歷十數年之久,時效完成而有公用地役權之存在云云,資為認定之依據, 惟經核對,自六十六年起至八十二年止,先後未逾十六年,能否謂該地已因時效完成 而有公用地役權關係存在,非無研酌餘地,此項法…
…道用地,具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其對象係不特定之公眾,本質係公法關係,與私 法上地役權之性質不同,而民事訴訟係當事人得向法院訴請以判決保護其私權之制度 ,系爭巷道既為既成巷道,則屬公法範圍,如有變更、廢止必要,上訴人應依法向行 政機關申…
…號土地五筆,原為上訴人之被繼承人黃李胯所有,並於 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間設定通行地役權與上訴人楊黃美珠,供楊黃美珠所有坐落同地 段一六六-六、一六六-四、一六六-二、一六六-七、一五一、一六三地號等筆土 地通行之用,已辦妥地役權設定登記…
…所有權縱未為移轉登記,仍為私人所保留,其所有權之行使,即應受 限制,認已有公用地役權之存在,土地所有人不得違反供公眾通行目的而為使用。惟 公用地役關係之對象,係不特定之公眾,亦不以有供役地與需役地之存在為必要,其 本質乃一公法關係,與…
…成巷道,伊本 得通行,伊自民國五十九年間起即於該山道通行,迄今並已因時效而取得地役權等語 資為抗辯。 原審將第一審所為上訴人勝訴之判決廢棄,改判駁回其訴,無非以:查系爭三五六之 九號土地為上訴人所有,相鄰之三五六之三號土地為被上訴人…
…之結果,以:查上訴人主張之前開事實,為被上訴人所不爭執 ,且有土地登記簿謄本、地役權及預約賣渡契約書、另案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八十一年 度訴更字第七號民事判決、原審八十四年度上更㈠字第三四號和解筆錄在卷可稽,固 堪信為真實。惟查土地之租賃…
…。㈢系爭巷道縱 於民國六十六年通行,迄八十二年上訴人阻塞通行時,未達二十年,無地役權可言。 ㈣該巷道行人尚可通行,未致生公共危險,上訴人主觀上亦無犯罪故意云云。 惟查本件原判決認定上訴人甲○○於民國六十六年間,提供坐落台南縣後壁鄉○○…
…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 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 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土地法為 民法之特別法,土地法之上開規定自應…
… 七、七二八-三號三筆土地所有權移轉請求權及第七三二、七三三-一號土地之通行 地役權登記請求權讓與伊,並通知被上訴人已指定伊為第三人利益契約之受益人,詎 被上訴人非但拒絕協同伊辦理通行地役權登記,且阻擾伊通行,因本於契約關係,求 為命…
…○○○路○段五十五巷(北段),上訴人作為通道使用, 並停放車輛,為其所不爭。按地役權之取得,以供役地與需役地之存在為前提,而公 用地役關係之對象,係不特定之公眾,不以需役地之存在為必要。前開通道及水溝, 係被上訴人公司所屬輸配電工程處…
… ○○○等無占有之意思,並非土地之占有人云云,即有理由矛盾之違法。次按有公共 地役權存在之土地,僅所有權之行使應受限制,不得違反供公眾通行之目的而已。所 有權人對於違反供公眾通行之目的而無權占有土地之人,尚非不得請求返還。原審謂 系爭…
…上開道路非伊舖設,溝渠則為山洪宣洩必經之水路,並 均為公共用地,政府已取得公用地役權,被上訴人請求伊廢止道路及填平溝渠,伊事 實上及法律上均屬給付不能等語。資為抗辯。 原審以:被上訴人就其主張之事實,業據提出土地登記簿謄本、台灣省政府…
…地所有權人已有同意使用系爭土地,並非無權占有。伊對系爭六○ 一地號土地有建築物地役權或通行地役權存在,被上訴人不得請求拆除地上建物。又 系爭六○一地號土地面積甚小,如拆除地上建物,伊整棟樓房均有倒塌之虞,被上訴 人請求拆屋還地為權利濫…
…該地上物實非巨地公司所建築而占用。該水泥 地面通道目前為供公眾通行使用,有公共地役權,上訴人銀行應容忍之。花圃、圍牆 部分則係無人占用狀態,上訴人銀行可隨時行使權利,無受妨害情事等語資為抗辯; 上訴人佛友會、王李素貴、王立德、王潔靜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