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受害人(或死亡者遺屬)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得向強制險保險人請求醫療/失能/死亡給付;肇事逃逸或無保險者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請求書 請求權人:【請求權人姓名】 住:【請求權人地址】(係本件【請求權人身分(受害人本人/遺屬關係)】) 受文者(保險人/基金):【保險人(強制險保險公司)或特別補償基金】 為請求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事: 一、事故經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肇事車輛】。 二、按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7 條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請求權人為同法第 11 條所定之請求權人。 三、請求之給付:【請求之給付類型(醫療/失能/死亡給付)】。 四、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25 條,保險人應於請求權人交齊相關證明文件之次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給付。爰請貴公司(基金)依法核給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並以書面通知處理結果。 此致 【保險人(強制險保險公司)或特別補償基金】 請求權人:【請求權人姓名】 簽名/蓋章:_______ 中華民國 115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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