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房東主張退還押金的書面催告
敬啟者: 本人 【你的姓名】 與台端簽訂之「【租賃地址】」住宅租賃契約,業於民國 【租約終止日期】 屆滿並完成搬離點交。 〔此段將由 AI 依您填寫的資料自動生成(即將開放)〕 〔此段將由 AI 依您填寫的資料自動生成(即將開放)〕 〔此段將由 AI 依您填寫的資料自動生成(即將開放)〕 茲催告台端於本函送達後 7 日內,將應退押金新台幣 【你主張應退還的金額(新台幣)】 元退還 。逾期未退,本人將依法聲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或依民事訴訟法第 436-8 條起訴,並請求自催告期屆滿日起按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 特此通知。 寄件人:【你的姓名】 聯絡地址:【你的聯絡地址】 中華民國 115 年 8 月 4 日
標 【】 者為待填欄位;〔此段將由 AI 依您填寫的資料自動生成(即將開放)〕 段落將於 AI 生成階段自動補上。填寫內容會自動暫存於本機,可隨時複製、下載(.txt / Word .doc)或用「列印 / 另存 PDF」輸出目前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