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人簽發、載明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本票;執票人得對發票人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執行力強
本 票 憑票准無條件擔任兌付新臺幣 【本票金額 NT$】 元整。 此致 發票人(簽名/蓋章):【發票人(債務人)姓名】 _______ 住址:【發票人住址】 發票日:中華民國 【發票日(絕對必要記載)】
標 【】 者為待填欄位;〔此段將由 AI 依您填寫的資料自動生成(即將開放)〕 段落將於 AI 生成階段自動補上。填寫內容會自動暫存於本機,可隨時複製、下載(.txt / Word .doc)或用「列印 / 另存 PDF」輸出目前草稿。
先用免費試算工具估出金額,再填入本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