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48,941 筆裁判書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六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所示之刑,並定易科罰金 之折算標準。 三、另公訴意旨認被告與另案被告黃勇川及前開二名男子具有共同犯意之連絡,因認 被告另涉有由另案被告黃勇川與二名姓名不詳之成年男女於八十八年八月十八日 詐騙被害人乙○○部分犯
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一三六О號 公 訴 人 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右列被告因賭博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 此裁定。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第 二項、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一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 ,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乙○
所示之刑,被告丙○○ 部分,並定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扣案鐵鎚一把、螺絲起子三支、鉗子一支、扳 手一支、尖嘴鉗一把,工具袋一只均為被告丁○○所有,業據其供承在卷,且均 為供其竊盜所用之物,爰依法宣告沒收。 三、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六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 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 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周文祥到庭執行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六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六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六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六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六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六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所示之刑。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六 日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六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 四 庭
「以叁 佰元折算壹日」更正為「以叁拾元折算壹日」,理由欄增引「刑法第二條第一項」, 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上面加「修正前」三字。 理 由 一、按刑事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得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六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一庭
。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一 月 十 六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一 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六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十三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十六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