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48,941 筆裁判書
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三九七號 原 告 乙○○ 被 告 甲○○ 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 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
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七О一號 原 告 丙○○ 被 告 甲○○ 被 告 乙○○○ 右列被告等因背信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 經長久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十三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十五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十三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十四庭
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聲字第一一五一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甲○○ 右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甲○○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十三 日 審判長法 官 劉 靜 嫻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十三 日 審判長法 官 劉 靜 嫻
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八十九年度附民字第六五三號 原 告 乙○○ 被 告 甲○○ 右列被告因傷害等案件(八十九年度易字第四一九八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 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
所示。 二、陳述:被告受原告之託,代為出售原木二十二支,嗣被告於八十九年二月二十六 日尋得買主以一百二十萬元出售,得款後,被告竟將其持有應給付原告之八十萬 元侵占入已,迄今尚未返還。按因故意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應負損害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十二 日 台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庭
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聲字第九ОО號 聲 請 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甲○○ 右聲請人因違禁物事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八十九年度聲沒字第五○二號)案件, 本院裁定如左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十二 日 台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十二 日 台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庭
所示之刑詳如附表所示,均 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 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 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十二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三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十二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十二 日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十二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四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十二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十五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二 月 十一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二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