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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九 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九 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八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八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八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七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年 十 月 十八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年 十 月 十八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年 十 月 十八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年 十 月 十八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年 十 月 十八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年 十 月 十八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
。 本案經檢察官郭瑞祥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八 日 臺灣
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 之刑。扣案之海洛因淨重一點二三公克(包裝重0點九四公克)係查獲之毒品, 沾有海洛因殘渣之塑膠杓匙一支,因海洛因殘渣與塑膠杓匙間尚難析離,故一併 視為查獲之毒品,前開物品均應依毒品危害防制
所 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以示懲儆。 三、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一包(驗餘淨重0點一一公克,包裝重0點一九公克) ,為查獲之毒品,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前段之規定宣告沒收銷 燬之;至扣案之注射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 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十八條、第二百十 六條、第二百十四條、第四十一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判 決如主文。 中 華
所示之刑。 查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及 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各一份附卷可稽,其因一時失慮, 偶罹刑典,經此刑之宣告,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認以
所示之刑,以示懲 儆。末查被告甲○○前此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 國前案紀錄表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在卷可稽,茲念渠 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表悔悟,且經此偵審程
所示之刑,以資儆懲。扣案之捕鴿網一張為被告供 犯本罪所用之物,且屬被告所有,爰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沒收之 。至扣案之金融卡一張雖係供被告犯罪所用之物,但非被告所有,為渠供明在卷 ;另現金一萬元雖係被
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示懲。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條,刑法第五十 六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三百零四條第一項、第五十一條第五款、第四 十一條,罰金罰
。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十 月 十八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