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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債權人得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具狀附理由向 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併繳納裁判費新台幣1千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日 民事庭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7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薛莀譯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肆萬零貳佰貳拾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8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歐紫陽(即莊廷飛)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參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9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劉㤢綺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壹萬陸仟捌佰貳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10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蘇家芸(即蘇可欣)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伍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11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興洋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乾禾 一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12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朱啓志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陸萬零捌佰柒拾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13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呂嘉心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玖仟柒佰壹拾貳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14號 債 權 人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明忠 債 務 人 許芷晴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壹萬壹仟零陸拾伍元,及自支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15號 債 權 人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井琪 債 務 人 張芸嘉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參萬壹仟壹佰柒拾參元,及其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16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許俊宏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肆拾壹萬零柒佰壹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17號 債 權 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雷仲達 債 務 人 胡晉旗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參萬玖仟貳佰玖拾玖元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18號 債 權 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曹為實 債 務 人 陳威龍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柒萬捌仟陸佰捌拾捌元,及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併繳納裁判費新台幣1千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日 民事庭 司法事務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併繳納裁判費新台幣1千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日 民事庭 司法事務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1號 債 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債 務 人 趙嬉倫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參拾柒萬捌仟肆佰零伍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2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洪建明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伍拾萬伍仟參佰柒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4號 債 權 人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瑞興 債 務 人 吳蒨蓉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伍仟捌佰肆拾肆元,及自民國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5號 債 權 人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瑞興 債 務 人 歐小柔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玖仟肆佰肆拾肆元,及自民國
灣澎湖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6號 債 權 人 馨琳揚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明良 債 務 人 黃廼華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壹萬貳仟捌佰壹拾陸元,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