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48,941 筆裁判書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八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八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八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八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十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八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十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司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司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司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司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
第二、三項所示之刑。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三百九十八條第一款,刑法第二百十 六條、第二百十條、第二百十五條、第五十五條、第二百十九條、第二條第一項但書 ,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
卻為三年八月,有違制作判決書之程式等語。 惟查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自由判斷,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所明定。此 項自由判斷職權之行使,苟係基於普通日常生活之經驗,而非違背客觀上應認為確實 之定則,即屬合於經驗法則,不容當事人任意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
又以毛重十五 ‧七九公克,淨重十二‧三二公克宣告沒收,顯無依據,有判決不載理由之違法一節 。經查原審已就扣案之十一包安非他命再送法務部調查局檢驗,檢驗結果確係甲基安 非他命,合計淨重十二‧三二公克,包裝重三‧四七公克,共重十五‧七九公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五庭
。 中 華 民 國 八十六 年 十一 月 二十七 日 最高法院刑事第五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