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98 筆裁判書提及「死亡宣告」
…○00號,自90年8月3日起行方不明,迄今已逾7 年,聲請人乃依法聲請死亡宣告,案經本院於100年4月12日 准以公示催告,並揭示於本院牌示處且刊登新聞紙在案等情 ,業據其提出失蹤人口系統資料報表、戶籍資料(現…
… 謝氏壬妹 失蹤前戶籍地址:新竹州苗栗郡公館庄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相對人為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失蹤人謝氏壬妹(女、民國00年0月00日出生、失蹤前 戶籍地址:新竹州苗栗郡公館庄公鈸三十八番地…
…12年度亡字第105號 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撤銷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院於民國104年11月11日以104年度亡字第43號宣告乙○○(女, 民國00年0月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
…失聯,已逾7年仍未尋獲,迄今音 訊杳然,生死不明,爰依法聲請對失蹤人為死亡宣告等語。 二、按失蹤人失蹤滿7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 請,為死亡之宣告;失蹤人為80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3年 …
…已歿)之親屬,為便後續處理丙○○之遺產分割事宜, 爰依法聲請對失蹤人為死亡宣告等語。 二、按失蹤人失蹤滿10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為死 亡之宣告,71年1月4日修正前民法第8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 …
…陳禹竹律師 蘇家宏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相對人A02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繳聲請費用新臺幣1,00 0元,逾期未補繳,即駁回聲請。 …
…生爭吵後即逕自離家,自此失去聯繫,故原 告曾於85年間向法院對被告聲請死亡宣告獲准,詎被告因罹 患精神疾病而經安置在花蓮縣玉里鎮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 院附設精神護理之家中,並經警方於111年間重新比對被告 …
…駁回。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失蹤人失蹤後,未受死亡宣告前,其財產之管理,依非訟 事件法之規定;失蹤人未置財產管理人者,其財產管理人依 下列順序定之:(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
…壹仟元由失蹤人張鬧家之財產負擔。 理 由 一、按失蹤人失蹤後,未受死亡宣告前,其財產之管理,依非訟 事件法之規定。又關於失蹤人之財產管理事件,專屬其住所 地之法院管轄;失蹤人未置財產管理人者,其財產管理人依…
…第36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麗股) 上列聲請人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宣告馬松林(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 000000000號,失蹤前籍設臺…
…非訟代理人 廖于清律師 楊瀚瑋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宣告吳學堅(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 000000000號,失蹤前住所地:臺北…
…劉阿乾之遺產負擔。 理 由 一、按繼承開始(即被繼承人死亡日期或經死亡宣告確定死亡日 期)於台灣光復以前者(民國34年10月24日以前),應依有 關台灣光復前繼承習慣辦理。繼承開始於台灣光復後(民國 …
…號 聲 請 人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汪潤萱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宣告汪潤萱(男,民國○○○年○月○○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 ○○○○○○號,設籍臺北市○○區○○路…
…度家補字第78號 聲 請 人 陳曾寶香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相對人陳嘉澤為死亡宣告事件,未繳納聲請費 。查本件係因非財產權關係為聲請,依家事事件法第97條、非訟 事件法第14條第1 項規定,應徵收聲請費新臺幣1,000 元。茲依 …
…當事人提出證明文件申請更正。 ㈡次按戶籍法第14條規定:「(第1項)死亡或受死亡宣告,應 為死亡或死亡宣告登記。(第2項)檢察機關、軍事檢察機 關、醫療機構於出具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或法院為 死亡宣告…
…檢察署檢察官(崑股) 上列聲請人為失蹤人蘇五俊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未據繳納聲請費 ,按依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應 徵收費用新台幣1,000元。茲依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 …
…裁定 113年度亡字第9號 聲 請 人 華○○ 上列聲請人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失蹤人譚君玫(女、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 編號:Z000000000號,失蹤前設籍:…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曾文欣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1 日 家事第二庭 法 官 曹惠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
… 10日列報為失蹤人口,迄今行方不明已逾3年,屆滿失蹤人 得為死亡宣告之法定期間,並經鈞院以112年度亡字第30號 裁定准對其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陳報期間現已屆滿,未 據失蹤人陳報其生存,或知失蹤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