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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36579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甲○○即賺億圓水果 樓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中國力霸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
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96年度促字第36583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中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聯一 代 理 人 賴韋名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任燕儀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拾貳萬伍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36590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得利影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乙○○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36591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甲○○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普晙股份有限公司、趙承先間請求支付命令 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36611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甲○○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乙○○○○○○○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 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36612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甲○○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國興印刷廠 法定代理人 是志中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國興印刷廠、是志中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促字第36614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甲○○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楊為溥即大業實業社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 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96年度促字第36621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甲○○原名:洪育.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伍拾伍萬玖仟柒佰
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96年度促字第36622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聯福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康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96年度促字第36628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汪國華 代 理 人 陳乃君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高鴻文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拾參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催字第3014號 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票號0000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催字第3104號 聲 請 人 聯邦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代 理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催字第3114號 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興富發建設股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催字第3136號 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票據掛失止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催字第3141號 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 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五日內補繳裁判費,逾期不補正, 即駁回聲請人之聲請,特此裁定。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0 日 簡易庭法 官 沈佳宜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提出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0 日 簡易庭法 官 范智達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0 日 簡易庭法 官 沈佳宜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 提出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0 日 簡易庭法 官 沈佳宜 ┌───────────────────────────────────┐ │附表: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20 日 簡易庭法 官 范智達 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