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75,239 筆裁判書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28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吳佳芸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拾玖萬貳仟肆佰參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29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張庭侑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萬伍仟肆佰玖拾貳元,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30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李莉葳 住○○市○○區○○○路000巷0號0樓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31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徐茂鈞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柒萬捌仟肆佰捌拾肆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32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余志民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拾萬元,及自民國九十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33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李金崑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玖萬玖仟捌佰伍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34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廖迎傢即廖松柏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柒拾柒萬柒仟捌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35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彭信民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拾肆萬參仟參佰零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36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楊喬偉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拾玖萬柒仟捌佰柒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37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林冠旻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參拾陸萬伍仟陸佰陸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38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王識棨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參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39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萬愉誠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伍萬元,及自民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40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彭賴麗淑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拾陸萬陸仟壹佰玖拾肆元
第三 項申報權利期間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 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89號 聲 請 人 賴昂廷即佳杏診所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一)提出聲請
第三 項申報權利期間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 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胡美嬌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陳美年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洪士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