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15,345 筆裁判書提及「本票裁定」
…字第129號 聲 請 人 陳世昌 上列聲請人對相對人林冠伶聲請本票裁定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 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
…法定代理人 侯珷文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曾毓鈞、全正清潔有限公司間請求本票裁定 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相對人曾毓鈞最新之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
…告 人即 相 對 人 古笙權即古今權 上列抗告人即相對人與劉震宇間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即相對人 對本院於民國113年1月16日日所為之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 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理 由 …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如已提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如已提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 ,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如已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苗栗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謝宛君 本票附表: 113年度司票字第000104號 編號 發票日 票面金額 到期日 利息
… 請 人 鍾孟儒 相 對 人 湯韶凌 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理 由 一、按票據法第123條所定執票人就本票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
…○市○區○○路0段00號 相 對 人 許伶羽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12年12 月22日本院司法事務官所為112年度司票字第714號裁定提起抗告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抗告駁…
…方法院以105年度司票字第12672號民事裁定 准予強制執行(下稱系爭本票裁定)。其後以系爭本票裁定 為執行名義,於112年2月13日聲請、經本院112年度司執字 第12654號執行事件執行無結果而發給債權憑證…
…人 林淑姬 相 對 人 林邦夫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金額及自附表所載利息起算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准予…
… 彭奕睿 彭國書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金額及自附表所載利息起算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
…准許強制執行,經本院以112年度司票字第9258號本票 裁定(下稱系爭本票裁定)准予強制執行,惟系爭本票係原 告與簡鈺哲受被告強迫而簽發,且原告簽發系爭本票時,未 達修正施行前民法第12條所定之成年年齡,為限制…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 、變造者,得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 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 、變造者,得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 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
。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 、變造者,得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 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