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194 筆裁判書提及「徵收補償」
…用;伊係因納稅 方便,而受託登記為系爭平房之納稅義務人,至於以伊名義具領之房屋徵收補償費伊 已交給向德記公司買受系爭房屋之台灣晶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晶體公司) 等語,資為抗辯。 原審維持第一審所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駁回其上訴…
…許 世 豪 共 同 法定代理人 許 祥 豐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徵收補償費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台灣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八十四年度上字第一五三八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 左: 主 …
…為曹母之唯一繼承人,從而其依據家產分析 請求權,請求再審原告給付所受領系爭土地徵收補償費中之二分之一,即再審原告甲 ○○、乙○○各給付二十二萬五千二百九十八元及自八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起計算之 法定遲延利息;張阿樹給付二十七萬四千九百七…
…持第一審所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無非以:被上訴人提出之祭祀公業賴謔之派 下員領取徵收補償金之分配表記載上訴人為派下員之一,而據上訴人主張伊先祖父蕭 臣於日據明治三十六年三月十一日經賴歹之妻林氏春收養云云縱令屬實,惟既係於賴 歹死後三年始…
…縣分局取得所有(應係 中華民國所有,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管理之誤),伊自無從領取該徵收補償費,伊應免 負給付義務。又嘉新段二○八號土地核課遺產稅之價值為七十八萬四千三百元,扣除 伊應繳交土地增值稅九萬八千四百九十元,伊因繼承而得之實際利益…
…第四十三條規定之保護,伊為系爭土地之真正所有人,自得向臺北市 政府領取系爭土地徵收補償金等語,資為抗辯。 原審以:上訴人主張之前開事實,被上訴人除抗辯伊為善意取得應受土地法第四十三 條規定之保護外,其餘並不爭執。按土地法第四十三條所謂…
…認其對上開十二筆土地有五分之二之共有權存在及請 求判令許正一應給付已具領之土地徵收補償費中之新台幣二百七十一萬九千零二十四 元,欲藉法院訴訟程序,達其向許正一詐取財物之目的,嗣民事案件經法院判決上訴 人敗訴確定,始未得逞等情,因而維持…
…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於 民國八十年七月三日因負責承辦大里市○○路道路用地地上物徵收補償費及自動拆遷 獎勵金之發放業務,而造具名冊簽請準予依該名冊上所載之自動拆遷獎勵金、救濟金 、人口搬遷費等核撥公款發放,共計新台幣(下同)一百二十四萬…
…人故意以鄭益 紫之長子鄭宗銘(民國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生)代替,並為方便具領土地徵收補償金 而虛報拋棄繼承。然公告當時鄭益紫既尚生存,被上訴人鄭宗銘顯無繼承派下權,自 無派下權可資拋棄,縱認被上訴人鄭宗銘斯時具有派下權,其所為之拋棄繼承…
…月一日,伊 以府地價字第三一九二八號函公告徵收,上訴人於同年四月十二日向伊領取徵收補償 費新台幣(下同)九百九十八萬八千一百六十元。嗣省公路局發覺上訴人被徵收之新 竹縣竹東鎮○○○段○○○○號土地位於工程用地範圍以外,乃報請臺灣省政府…
…佰肆拾伍元徵收,惟被告擅自領取上開徵收款後竟將該鉅額徵收款 項據為己有,未將該徵收補償款交付上訴人,該事實經上訴人查知,即以中和七支郵 局第三六四號存證信函催告被告返還該侵占款項,惟被告為圖不法利益,而仍拒不交 還,再於八十四年三月間…
…六之七號三筆,分別放領與 承租人張黃石蘭、張順梯(後改為張林慶)、張文慶所有,徵收補償地價亦由上訴人 一人具領;伊及張金康三人之應有部分,則因自耕未出租而獲保留。上訴人之應有部 分既因徵收而不存在,其餘土地即應屬伊及張金康三人共有。惟…
…股職員,專責辦理高雄縣政府八十二年府訴字第二一七○三三號訴願人即上訴人因土 地徵收補償事件之訴願工作,依訴願法有為上訴人處理事務之義務,詎丙○○意圖為 第三人即高雄縣林園鄉公所之不法利益及意圖加損害於上訴人之財產或利益之不法意 思,而…
…,爰依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求為命被上訴人讓與其對花蓮縣政 府前開土地徵收補償費請求權由伊領取之判決。 被上訴人則以:系爭土地係屬山地保留地,所有人為中華民國,管理者為臺灣省政府 民政廳,而由伊之被繼承人酉○○於七十三年八月三…
…決之法律上利益云云。資為抗辯。 原審以:私法上之請求權,必有其行使之對象。土地徵收補償係公法上之義務,補償 費之發放為公法上之程序,土地所有人或其他權利人對徵收機關並無何私法上之請求 權可言。又確認之訴除確認證書真偽之訴外,通常應以私…
…「負擔」之補償,而非全部補償,並不足以證明雙方無 買賣關係存在。此由被上訴人於徵收補償後,仍一再要求上訴人土地移轉為被上訴人 所有即可得知。則上訴人所辯,系爭土地中有部分經政府徵收,其補償金並經兩造各 按使用權人及地主之身分分配該補償…
…「負擔」之補償,而非全部補償,並不足以證明雙方無 買賣關係存在。此由被上訴人於徵收補償後,仍一再要求上訴人土地移轉為被上訴人 所有即可得知。則上訴人所辯,系爭土地中有部分經政府徵收,其補償金並經兩造各 按使用權人及地主之身分分配該補償…
…路用地,遂約定徵收補 償費應按參與合建土地面積之比例,分配予參與合建之地主。該徵收補償費業於七十 九年六月八日發放予被上訴人,惟被上訴人拒絕交出應給付予伊之補償費等情,依契 約關係,求為命被上訴人分別給付伊如原判決附表所示金額及利息之…
…2)。又系爭第四五-九 號土地業由政府徵收,被上訴人於七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領取徵收補償費,該土地七 十八年度之申報地價同為四千四百元,有上開員林地政事務所函及附件可考,自租約 終止之翌日七十八年八月五日起至同年十一月十五日止,共一百零…
…應有部分比例分配價金,第六四七-六地號土地經台南縣永康縣永康 市公所徵收發放之徵收補償費由兩造按應有部分比例分配,無非以:上訴人主張之事 實,業據提出土地登記簿謄本為記,並有台南縣永康地政事務所八十年十月七日八十 所二字第二五七二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