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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4890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葉致誠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佰參拾萬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4892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朱伊齡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捌萬參仟貳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4893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陳湘涵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伍萬肆仟柒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4895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曾鈞楷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伍拾捌萬壹仟肆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4896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林麗娟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拾玖萬肆仟捌佰捌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祥榮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4898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楊宗逸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伍萬零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4900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林益宏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肆萬捌仟伍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4901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廖家弘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捌拾參萬零柒佰玖拾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4902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陳思頴䧠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伍拾陸萬捌仟
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4903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李嘉銘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拾玖萬參仟捌佰肆
第三 項申報權利期間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 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第三 項申報權利期間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 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85號 聲 請 人 王簡玉滿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 二、請提出具有股票發行公司
第三 項申報權利期間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自行持本公示催告 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87號 聲 請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盧烽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盧烽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