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75,239 筆裁判書
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08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謝承志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仟伍佰
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13號 債 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債 務 人 吳御財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佰壹拾玖萬伍
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19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林尹薰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參萬捌
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25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劉茟奇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伍拾肆萬捌
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30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李亦鑫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參拾肆
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36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謝吉益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伍拾參萬貳
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42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陳思宏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參拾貳萬零
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51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邱楷傑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參萬壹
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57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蘇恒銘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伍萬零玖佰
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63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林達聖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萬柒仟捌
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68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蔡詮林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萬陸
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74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李維倫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參萬肆仟零
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81號 債 權 人 廖佐凡 債 務 人 吳明勳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下同)陸萬元,及自支付命 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
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085號 債 權 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債 務 人 黃清富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 (一)新臺幣(下同)肆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 出異議,並依新修正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9規定繳納裁判費 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 出異議,並依新修正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9規定繳納裁判費 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 出異議,並依新修正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9規定繳納裁判費 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 出異議,並依新修正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9規定繳納裁判費 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5111號 債 權 人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貴鋒 債 務 人 郭柏村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下同)貳佰貳拾玖
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5115號 債 權 人 廖淑真 債 務 人 日東烘培事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素娥 債 務 人 吳企鎧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