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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69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張祺映 一、債務人應
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71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曾潔麗 一、債務
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74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蘇凌惠 一、
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76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普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銘德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78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陳佳伶 一、
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83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宋耀明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林喜梅 一、債務人應向債
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85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宋耀明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賈益勝即賈偉節 一、債務
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291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慶言 代 理 人 林坤煌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梁哲瑋
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970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KUTSEL STANISLA
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97號 聲 請 人 李玉廷 聲請人因遺失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事件,聲請公示催告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示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人為公示
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98號 聲 請 人 茆邦傑 聲請人因遺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事件,聲請公示 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示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人為
所示法院。 三、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宋惠敏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宋惠敏
。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宋惠敏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民事執行
所示之法院。 三、依前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