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公司名稱、姓名、案由或關鍵字,查詢各級法院民事、刑事、行政裁判。目前收錄 130,768 筆,涵蓋 1996-01 ~ 2026-06
找到 75,239 筆裁判書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內湖簡易庭 法 官 許凱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表明抗 告理由
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訴字第375號 原 告 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木源 訴訟代理人 陳勳蓉 莊子賢律師 被 告 林助信律師即林德
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蔡志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03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李水土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10,635元,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07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楊士德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20,191元,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09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吳正明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18,067元,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10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吳明昭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4,099元,及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11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謝閔凱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42,991元,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12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袁瑞宏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133,348元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13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黃志明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10,267元,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14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洪銘崧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5,762元,及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16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林琮富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8,027元,及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17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潘羅達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13,011元,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18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何智文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9,424元,及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19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陳協聰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10,131元,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20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馮冠中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6,951元,及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21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林凱翔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9,410元,及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22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陳冠宇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6,448元,及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23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林威龍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13,051元,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1024號 債 權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債 務 人 李宗軒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4,995元,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