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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聲字第四九五號 聲 請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秀玉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沒收違禁物案件(九十年度聲沒字第一○七號),本院裁定如左: 主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所示之刑,以資警惕。 三、至於扣案為被告所有,供其行竊附表一編號二所示之機車所用之鑰匙一支,應依 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宣告沒收。 四、又 (一)公訴意旨另認:被告庚○○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於附表二所示之時、地,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所示之刑。 三、被告持用之螺絲起子一支,非屬被告所有之物,爰不併予宣告沒收,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 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四十七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鳳師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又被告持以傷害被害人之小刀及皮帶,均非被告所有,業據被害人指明在卷,不 得宣告沒收,併此敘明。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
所 示之刑。 三、扣案之螺絲起子二支(八十九年度保管字第一○九八號),為被告己○○所有、 供其攜帶在身上預備竊盜所用之物,業經其於警訊中自承所有無訛,應依刑法第 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宣告沒收。又扣案之美
所示之刑,並依法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扣案之賭博性電動機具六台(含IC板六片)為賭博之器具,賭資二萬七千零 五十元為賭檯上之賭資,應依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宣告沒收。扣案之 鎖頭五個、帳冊二
。 本案經檢察官林鳳師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十一 日
所示之刑,並依九十年一月 十二日公布生效之修正後刑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 第四十一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判決如
所示之刑 ,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第十 條第二項、第二十條第三項前段,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七條,罰 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判決如
所示之刑。 查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卷附台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 表可按,犯後已與被害人住戶達成民事和解,願按期清償上述款項,且被害人甲 ○○亦當庭表示全體住戶均願原諒被告,經此起訴審判,當知
所示 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警惕。 三、至於扣案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八小包(驗後合計淨重九‧八五公克,包裝重一 ‧二九公克),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前 段之規定宣
。 本案經檢察官林鳳師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十一 日
所示之刑。 五、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三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