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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74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蔡孝豐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33,039元,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75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陳俊帆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31,911元,及如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76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張文賢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158,233元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77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劉家均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24,281元,及如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78號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務 人 陳竑谷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49,395元,及如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784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禤惠儀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謝玉軒 一、債務人應向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817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馨琳揚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明良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幸天來 一、債務人應向債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856號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債 務 人 陳玟蓁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75,602元,及其中新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857號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債 務 人 李阡珮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57,472元,及其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858號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債 務 人 潘冠儒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963,013元,及如附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859號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明修 債 務 人 李世梧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42,575元,及其
灣南投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3年度司促字第860號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務 人 林瓊華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344,171元,及如附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南投簡易庭司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南投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南投簡易庭司法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南投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鄭順福 法 官 葛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