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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所示 ,並加計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蔡凌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4第2項:對
第二項所示之 金額,並加計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蔡凌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4第2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小額判決 112年度橋小字第1412號 原 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訴訟代理人 林奇儒 被 告 洪俊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信用卡消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小額判決 112年度橋小字第1414號 原 告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明修 訴訟代理人 陳慧玉 被 告 陳桂子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小額判決 112年度橋小字第1416號 原 告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龐德明(Stefano Paolo Bertamini) 訴訟代理人 潘俐君
第2項所示。 八、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判決如主 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張立亭 以上正本係
第2項所示。 八、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判決如主 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張立亭 以上正本係照
第2項所示。 八、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判決如主 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張立亭 以上正本係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小額判決 112年度橋小字第1439號 原 告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正漢 訴訟代理人 廖常宏 林良諺 被 告 陳俊瑋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小額判決 112年度橋小字第1444號 原 告 固德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鈺喬 訴訟代理人 李妹蘭 被 告 梅若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小額判決 112年度橋小字第1451號 原 告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昕紘 訴訟代理人 方柏權 被 告 黃敏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橋簡字第1004號 原 告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訴訟代理人 高鈺雯 被 告 黃建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
第三項所示 之金額,並加計按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蔡凌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橋簡字第1029號 原 告 劉美鳳 被 告 徐珮毓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月16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橋簡字第1042號 原 告 張齊愛 被 告 羊翊瑜 訴訟代理人 黃韡誠律師 龔柏霖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橋簡字第1044號 原 告 施信丞 被 告 鄧子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月17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橋簡字第1075號 原 告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自明 訴訟代理人 林怡君 李信男 林立凡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橋簡字第1079號 原 告 詹凱元 被 告 白敏志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月17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橋簡字第1080號 原 告 蔡月桂 被 告 黃璿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月16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橋簡字第1103號 原 告 謝佳芳 被 告 鄭樹發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月17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